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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

省内教育 时间:2017-05-10 10:25 点击: 来源:安徽教育网
[导读]皖教秘〔2017〕270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学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

皖教秘〔2017〕270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校学校: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省银监局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助〔2016〕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业务受理时间。

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9月15日。

各地、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贷款政策宣传,在申请受理地点和校园公告栏显著位置张贴《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见附件1,安徽学生资助网“资料下载”栏目提供下载,网址:http://www.ahxszz.com,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加强诚信教育宣传。

    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发挥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坚持“应助尽助”“应贷尽贷”,要将诚信育人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系,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送金融知识进校园”“诚信校园行”等活动,广泛宣传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相关知识,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的知识,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高校要在贷款办理、回执录入、入学报到、暑期离校和毕业前后等关键环节广泛、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强调还款事项,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还款义务。    

三、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为保证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各高校要遵照《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等文件要求,逐个审核学生毕业确认申请。

    1.具体流程

    ⑴查找。学校学生资助部门登录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在“毕业确认”功能模块中导出“毕业学生列表”,并通知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

    ⑵借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

    ⑶变更信息确认。学生前往学校学生资助部门现场办理确认工作。学校学生资助部门登录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在“毕业确认”模块找到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名单。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借款学生没有在系统里更新个人信息,请与学生确认是否确实没有需要更新的个人信息,如有变化,退回更新后重新提交;如已更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

    ⑷毕业确认审核。信息变更确认完成后,学校学生资助部门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2.特殊情况处理

毕业确认学生中如有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学生,请填制《安徽省内高校2017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附件2),并将盖章扫描件和电子件于8月31日之前发送省开行联系人邮箱。

    3.延期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办理

    ⑴延期还款

    各高校要通知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于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办理延期还款手续,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前往贷款申请地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

    ⑵提前还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每月(11月除外)前15日提交申请的,应于当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当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当月21日扣收;每月(10月、11月除外)15日(不含)之后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下个月提前还款,应于下个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下个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下个月21日扣收; 10月16日—11月30日间提交申请的,视为申请于12月提前还款,应于12月20日前将应还本金和截止12月20日的应还利息存入指定账户, 12月21日扣收。,还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要切实加强对所属辖区内各县(区)贷款受理工作的指导和巡查, 督促所辖县(区)做好贷款受理工作。

2.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贷款工作,切实加强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合理组织安排好本辖区学生和学生家长完成现场办理手续,确保贷款受理工作平稳有序。

3.各高校要对申请各类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比对,防止出现当年同一学生重复贷款情况;如发现问题,请于10月30日前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确认工作,务必覆盖所有毕业离校借款学生。要认真组织当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开展诚信和金融知识教育,讲解还款流程;向办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毕业学生发放《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3)和《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附件4)。

安徽省教育厅联系人:吴振,联系电话:0551-62831867;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联系人:周三红,联系电话:0551-62867876。

附件:1.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2.安徽省内高校2017年毕业确认特殊情况学生名单

3.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4.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



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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