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生网

资讯
热点话题 省内教育 国内教育 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 基础教育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省内教育 时间:2017-04-28 09:50 点击: 来源:安徽教育网
[导读]皖教秘职成〔2016〕25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

皖教秘职成〔2016〕25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各高职院校,省属中专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教职成〔2017〕4号)要求,现就规范和做好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以下简称“中职毕业证书”)印制、核发和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5月始,中职毕业证书由各市、省直管县按照全省统一格式印制、验印(证书印制种类、印制技术参数、证书编号方式见附件1)。毕业生信息数据处理由各市、省直管县负责。

二、我省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符合毕业要求的学历教育毕业生,均发放经省教育厅统一格式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按规定统一加盖各市、省直管县教育行政部门印章(钢印),原“安徽省普通中专毕业证书专用章”“安徽省教育厅职业中专毕业证书专用章(1-18)”同时收回并停止使用。

三、毕业证书及验印时间要求。根据中职学生入学时间,中职毕业证书每年秋、春两季发放,验印工作分别在毕业前一次性完成。

四、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补办、勘误、学历证明书办理等业务,由各市和省直管县自行确定具体管理办法。从2017年5月1日起,省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五、各市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类别名称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2号)要求,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名称的规范和清理,逐步取消一校多名、一校多牌。各中专学校在2017年底前履行程序办理更名手续,并向社会公布。校名变更的学校(含合并、升格等),毕业证书按变更后的规范校名填写。

六、自2017年起,每年6月底前,各市、省直管县中职学籍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中职毕业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生成最终的毕业生信息数据库(数据库模板见附件2),经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同意,上报省教育厅信息中心(联系人:盛璐,联系电话:0551-62999741),统一汇入全省文凭验证数据库,以便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查询,接受公开监督。

七、各地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严格执行财务和采购有关规定,规范证书的核发流程和过程管理,确保中职毕业证书印制、发放工作规范有序。省教育厅将加大对各地各校中职毕业证书发放监管和督查力度,对违反规定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附件:1.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印制种类、印制技术参数和编号规则(下载)

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证书内芯模板

3.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毕业证书内芯模板

4.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封皮模板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4月28日

安徽高校新媒体矩阵

精彩评论

收藏
安徽大学生网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 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