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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省内教育 时间:2017-04-11 08:38 点击: 来源:安徽教育网
[导读]皖教秘职成〔2017〕18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

皖教秘职成〔2017〕18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要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的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制定专人负责,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等条件,努力提高统计工作质量。

二、统计工作继续采取抽样统计方法。统计样本原则上不低于所辖区域内企业总数和职工总数的10%。企业类型应包括中央和省属驻地方企业,以及不同所有制的企业。

三、为便于开展工作,省教育厅建立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群(群号:626348340)作为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交流平台,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加入,同时将《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人员信息表》通过安徽教育网在线提交系统(http://www1.ahedu.gov.cn/baomin/baomin.html)进行网上填报。

四、各单位要在2017年6月10日前完成2016年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在线填报工作(填报网址www.zgjytj.net),并将相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教育厅职成处。

五、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要做好职工教育培训总结工作,形成文字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wangdj@ahedu.gov.cn。

省教育厅联系人:

职 成 处  汪德金,电话:0551-62827839

信息中心  石伟胜,电话:0551-62158630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通知

2.全省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人员信息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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