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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

省内教育 时间:2016-06-03 09:43 点击: 来源:安徽教育网
[导读]皖教秘师〔2016〕29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把师德建

皖教秘师〔2016〕29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校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把师德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交流推广各地典型经验,进一步推进师德建设,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组织申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21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

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均可申报。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 本辖区或学校教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无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 本辖区或学校教师近3年无重大违反师德行为。

3. 本辖区或学校近1年内无新增的、经查实的有偿补课、收受礼品礼金现象。

4. 师德建设总体工作或某项工作理念先进、举措有力、实绩突出、经验典型。

二、程序及要求

1.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和高等学校要在全面了解本地本校师德建设情况的基础上,酝酿候选申报单位,组织申报单位认真梳理本单位师德建设工作,提炼典型经验。原则上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和高等学校推荐1个优秀工作案例,并填报《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2. 省教育厅在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和高等学校申报的基础上,择优遴选3个优秀工作案例上报教育部。

3. 各地各校要严肃认真对待申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高等学校将候选案例的纸质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17日报送至省教育厅,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报送至省教育厅师资处,联系人:查榕宁,联系电话:62815130,邮箱:sfc@ahedu.gov.cn。各高等学校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人:李冬影,联系电话:62831869,邮箱:11868293@qq.com。

附件:师德建设优秀工作案例申报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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