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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推荐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省内教育 时间:2016-03-09 11:13 点击: 来源:安徽教育网
[导读]皖教秘〔2016〕132号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加强全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家思想库、智囊团和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全省

皖教秘〔2016〕132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加强全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家思想库、智囊团和参谋助手作用,提高全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水平,同时为了规范体育、艺术比赛裁判及评委选派工作,提高裁判及评审工作质量,省教育厅决定建立全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教研部门,各级体育部门,委厅机关处室及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均可作为推荐人选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风严谨,熟悉相关法规和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二)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技能水平,熟悉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工作,了解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在本地、本校及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从事体育、艺术教育管理工作的,须具有科级以上职务(含副科级);从事体育、艺术教育工作和研究工作的,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级),中小学为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省级体育比赛裁判工作的,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裁判员等级资格、曾担任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裁判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担任篮球、足球裁判工作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担任体育比赛裁判长、比赛监督、仲裁、编排记录等工作的,年龄不超过58周岁。

(四)能接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身体健康,有参加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三、校园足球人才推荐条件

为大力支持中小学校园足球工作,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省教育厅拟建立常态化的高校足球专业人才对口支援中小学足球工作制度,凡有足球专业训练经历、从事高校足球专业教学或裁判工作的教师,请填写《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足球教师登记表》(见附件3)。高校足球专业人才对口支援中小学足球的具体政策,另文下发。

四、推荐程序

(一)人选推荐工作以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和高校院系为单位统一报送;体育部门推荐的裁判人员,可由省、市体育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

(二)各市可分别推荐体育、艺术教育专家各6-8人,省直管县可分别推荐体育、艺术教育专家各2-3人。有体育、艺术专业的高校可分别推荐体育、艺术教育专家各6-8人,其他高校可各推荐2-3人。体育比赛裁判员人选推荐工作,不设名额限制,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推荐上报。

(三)省教育厅将在汇总、审核各地各校推荐人选后,研究确定专家库入选人员名单,建立安徽省体育、艺术教育专家库。

(四)体育艺术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本次集中推荐结束后,各地各校如有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可适时向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推荐。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专家人选的推荐工作,实事求是推荐,严肃认真把关,将最优秀的体育、艺术教育人才推荐到专家库中,确保专家库的权威性和广泛性。

(二)申报人员需填写相关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文件及登记表可在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公告栏”中下载。

(三)请各地各校在2016年4月12日前,将《安徽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家推荐表》、《安徽省体育比赛裁判员登记表》、《安徽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家推荐汇总表》、《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足球教师登记表》发送到邮箱:992470292@qq.com。加盖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印章的纸质推荐表、汇总表,请用快递寄送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21号,邮编:230061,联系人:丁仁能,电话:0551-62825293。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未加盖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印章的,视为无效推荐。

附件:1.安徽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家推荐表

      2.安徽省体育比赛裁判员登记表

      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足球教师登记表

      4.安徽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专家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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