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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暨大学生创业大赛

省内教育 时间:2017-03-16 09:25 点击: 来源:安徽教育网
[导读]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皖教秘学〔2017〕1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强化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和创业意识,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着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定于2017年3月—12月联合举办“昆山花桥杯”第十二届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设计大赛暨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主办;江苏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冠名;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共青团安徽省委学校部、省职成教学会产教合作委员会、各高校学生处和就业指导中心承办;安徽安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协办。大赛设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大赛的组织、宣传、活动安排和会务等工作,组委会日常办公地点设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大赛网络支持:职航在线(www.fitoo.com)。

二、大赛主题

规划精彩人生,放飞青春梦想;打造众创空间,争当创客之星。

三、参赛对象

省内高校在校生(包括2018届毕业生)报名参赛。其中,往届大赛获得金、银奖选手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参加大赛创业组比赛的选手或团队,须已开展创业实践,并拥有正在进行创业孵化或已孵化成功的创业项目,参赛者须为参赛创业项目的创始人或核心成员。

四、比赛时间、地点

大赛分初赛、全省半决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在大赛组委会指导下,由各参赛高校自行组织,时间为2017年3月—10月。全省半决赛由大赛承办单位分片(皖南、皖中、皖北)集中组织开展,半决赛、决赛时间为2017年11月—12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1.各参赛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和指导,认真组织实施。要组织学生积极报名,办好校园初赛,特别要选拔出反映本校创业指导服务水平、创业质量较高、创业成果显著的创业组选手参赛。要鼓励并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赛。要聘请相关企业家、天使投资人和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进校开展系统培训辅导活动。鼓励校际间、校企间进行大赛活动学习交流,努力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

2.大赛按职业规划组和创业组分组比赛。各参赛高校各上报1个职业规划组名额、1个创业组名额(创业团队限3人以内,计一个名额)参加半决赛。半决赛结束后,将按照评分高低在职业规划组和创业组中分别选拔40名选手或创业团队晋级全省总决赛。

3.大赛按本科类院校和高职类院校进行单独评审,晋级决赛的名额和决赛金、银奖的分配名额,本科类院校和高职类院校各占50%。

4.为反映大赛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客观真实性和社会价值性,各校要对进入半决赛的创业组选手,进行创业项目跟踪考察和指导扶持,并在比赛中出具该创业项目评估意见书(见附件4),作为参赛评分的重要参考。

5.职业规划组比赛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书》(详见附件3)作品评审占比赛成绩的20%,作品须以参赛选手本人的职业规划为主题,涵盖自我认知、职业认知、职业目标与路径设计、规划与实施计划、学业规划、职业道德阐释、评估及备选方案等内容,适当运用人才测评等分析、决策工具,以及丰富的实习实践经历和相关活动事实为论据,体现未来就业目标和人生价值;

第二轮:无领导小组讨论。选手抽签分成若干组,每组10人左右,现场随机抽取题目,自由讨论,集中意见进行总结,每组限时20分钟,占比赛成绩的20%;

第三轮:选手现场PPT陈述(评分表详见附件2,时间8分钟内);选手职业角色模拟,选手根据自身职业目标,模拟一段未来职业行为的精彩情景场面,提前录制视频,比赛现场播放(时间3分钟内),共占比赛成绩的60%。

6.创业组比赛,分二轮进行:

第一轮:审查《大学生创业计划书》和《创业项目评估意见书》,占比赛成绩的40%;

第二轮:创业项目PPT展示(时间8分钟内)、现场播放创业实战情景视频(时间3分钟内)、回答评委提问(时间2分钟内),共占比赛成绩的60%。

7.参赛作品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创业项目在评估中一旦发现存在虚假不实,将立即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8.大赛具体日程安排和比赛相关信息可登录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ahbys.com)查看。

六、奖励办法

1.大赛设“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之星(金奖)”20名、“安徽省大学生创客之星(金奖)”20名(本科类院校和高职类院校各占半数),“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之星(银奖)”20名、“安徽省大学生创客之星(银奖)”20名(本科类院校和高职类院校各占半数),“安徽省大学生职业规划之星(铜奖)”、“安徽省大学生创客之星(铜奖)”若干名。金、银奖获得者从决赛选手中评比产生,铜奖获得者从半决赛选手中评比产生。

2.凡荣获“安徽省大学生创客之星”的参赛选手,将推选参加省里每年举办的“创客之星”评选活动,给予重点跟踪服务。其创业项目,优先引入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分园、及我省各经济开发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等,享受地方政府相关创业优惠政策和创业指导服务。

3.大赛组委会根据各高校开展活动的组织情况,评选出院校“最佳组织奖”40个、“组织奖”若干名(大赛最佳组织奖、组织奖评审规则详见附件5)。

 4.届时将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安徽教育网、安徽就业网、安徽青少年网、安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各高校、相关开发区和产业园网站、相关新闻媒体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 65205269 、63608881

联 系 人:彭 飞、尚昌庚

电子邮箱:1473665070@qq.com

附件:

1.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职业规划组评分表(一)

3.职业规划组评分表(二)

4.《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书》相关要求

5.创业项目评估意见书

6.创业组比赛评分表

7.大赛最佳组织奖、组织奖评审规则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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