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生网

资讯
热点话题 省内教育 国内教育 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 基础教育

美国大批大学教师罢工:临时教职沦为学术劳工?

热点话题 时间:2016-11-04 20:44 点击: 来源:澎湃新闻网
[导读]罢工的导火索是因为教师工会成员与宾州高等教育管理处之间的聘用合同已经于2015年8月到期,而双方一直没有就新合同的细节达成一致。

理论上说,大学教师的主体应该是终身教职序列中的教授,非常勤教师只是事急从权时的后备补充力量。然而,近些年来,由于教职市场上提供的终身轨岗位越来越少,美国大学中非常勤教师的比例已经快要跟终身教职持平,甚至很多全职在某所大学工作的教师也只能与学校签订非常勤服务的合同。按美国高校教授联合会(AAUP)的统计,2013年美国高校所有教学和研究型职位中,属于终身教职序列的只有26.88%,即使不计兼职教研人员,在全职的高校工作者中,拥有终身教职的也只有65.2%,有三分之一的教研人员虽然全职在高校工作,但随时面临解雇的风险。如果进一步细究,考虑到不同职业阶段的教授承担的课时量区别,那么在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员中,非常勤的比例就更高了。

美国大学雇佣更多“临时工”教授(contingent faculty)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从1975年到2011年,美国高校雇员中终身教职序列员工(包括已经拥有终身教职和正在升职序列上的员工)的比例从56.8%下降到了29.8%,而在教学类岗位中,终身教职序列的比例从45.1%下降到了24.1%,3/4以上的教学工作都是附属教授、兼职讲师和研究生助教在负责。非常勤教职在各类学校中的分布也不平均,经费原本就吃紧的社区学院是最早开始大规模使用临时教师的,随后蔓延到州立大学系统,而中国人最熟悉的精英私立大学则较少受到波及。早在1970年代中期,加州州立大学系统的临时教员们就在加州教师工会中专设了分支委员会来代表非常勤教师的利益。然而,教师工会本身的合法性就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60年代加州州立大学教师工会建立之初,就曾经被州劳动委员会质疑不具有谈判代表权。虽然70年代后公立大学系统的教师工会逐个争取到了州级别的谈判代理权,但全国和州劳动委员会仍然无权判定私立大学中教师工会的合法性。1980年最高法院在叶史瓦大学案中裁定,私立大学的教师属于学校的管理层而不是雇佣劳工,因此不应该享受集体谈判的权利,只有大学管理方主动承认工会的地位,双方才能进行集体谈判。这就意味着受雇于私立大学的非常勤教师很可能处于既不受终身教职保护,又不能参与集体调解的双重尴尬地位。

安徽高校新媒体矩阵

精彩评论

收藏
安徽大学生网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 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