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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同意!4所学院,更名大学

国内教育 时间:2023-12-15 19:35 点击: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综合
[导读]近日,教育部分别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函,同意合肥学院、蚌埠医学院、嘉兴学院、浙江科技学院4所学院更名为大学。

近日,教育部分别向安徽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函,同意合肥学院、蚌埠医学院、嘉兴学院、浙江科技学院4所学院更名为大学。


教育部同意!4所学院,更名大学

 

合肥大学

合肥大学(原合肥学院)是一所具有多年历史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前身是合肥联合大学,始建于1980年。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与合肥联合大学合并为合肥学院。长期以来,该校以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形式运行。

近年来积极推动向应用型高校转变,自2016年起,开始申请更名为合肥大学。

2022年12月30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合肥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3年合肥市的发展蓝图:新的一年,合肥学院创成合肥大学。

在过去的一年中,合肥学院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更名“合肥大学”打下了重要基础:

学校新增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累计达到29个,位居安徽省应用型高校前列。学校获批成为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成功入选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

在校研究生实现超千人的历史性突破,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学位点布局实现了从工科到工、经、管、理、文、教育6大学科门类的跨越式发展。获批安徽省首批立项高峰培育学科建设点2个,实现学校高峰培育学科建设历史性突破。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15人,获批省级人才称号3人,获批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17人,获“中国政府友谊奖”外国专家1人。

2023年5月,安徽省教育厅官网发布《关于合肥学院更名大学等事项的公示》。

2023年11月20日,教育部发布公示拟同意合肥学院更名合肥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3〕151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的函》(皖政秘〔2023〕11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合肥学院更名为合肥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4011059;同时撤销合肥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合肥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0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科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蚌埠医科大学

蚌埠医科大学(原蚌埠医学院)是国家首批卓越医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全国首批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育部临床医学“5+3”改革试点高校学校是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是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推免高校,是陆军军医大学、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是安徽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是安徽省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

65年来,学校共培养出15万余名优秀医药卫生人才,其中既有以刘德培、段树民、陈孝平、王福生、范先群等5名院士为代表的医学领军人才,也有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卜军等为代表的杰出中青年学者和医学管理人才,以及以“白求恩奖章”获得者刘晓林为代表的大批基层优秀医务工作者。

2023年2月13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拟申报高校设置事项的公示》,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进入公示阶段;

2023年3月,安徽省教育厅对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进行了专家考察、论证、公示;

2023年5月,教育部高校设置专家组对蚌埠医学院进行了现场考察,更名结果等待公布。

2023年11月20日,教育部发布公示拟同意蚌埠医学院更名蚌埠医科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3〕150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批准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的函》(皖政秘〔2023〕4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蚌埠医学院更名为蚌埠医科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4010367;同时撤销蚌埠医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蚌埠医科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夯实医学类专业主体地位,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以及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嘉兴大学

嘉兴大学(原嘉兴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

其中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作为原冶金部直属高校,有较大行业影响力,被誉为中国有色行业经济管理人才的“摇篮”

学校下设17个教学机构,校园面积1660余亩。学校设有58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通过国家专业认证(评估)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省级师范教育创新工程项目入选专业1个。学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2023年11月20日,教育部发布公示拟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

教育部关于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3〕149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的函》(浙政函〔2023〕2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嘉兴学院更名为嘉兴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0354;同时撤销嘉兴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嘉兴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5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发展,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和产教深度融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浙江科技大学

浙江科技大学(原浙江科技学院)的前身由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于1980年创办。原为浙大附属杭州工业专科学校,本世纪初更为现名并沿用至今。经过4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国际化办学和区域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省属本科高校。

学校有两个校区,小和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西湖区,毗邻西溪湿地,校园占地面积1900余亩,建筑面积约47万平方米;安吉校区位于湖州安吉,土地面积1000余亩,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

学校下设17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现有57个本科专业,6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近19000名,各类来华留学生近1200名。

学校国际化办学特色鲜明,是浙江省开设全英文授课国际化专业最多的高校之一。学校建有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设有浙江省首个本科层次非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德工程师学院,全国首家工业文化学院——中德工业文化学院,全国首个中德“双元制”产教融合本科专业试点项目。

2023年11月20日,教育部发布公示拟同意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标志着浙江科技学院在教育改革和创新发展方面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教育部关于同意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的函

教发函〔2023〕14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将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的函》(浙政函〔2023〕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第八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经教育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浙江科技学院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学校标识码为4133011057;同时撤销浙江科技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浙江科技大学为公办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发展规模暂定为25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资源支持强度,引导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深化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进一步办出特色、办出水平,重点培养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浙江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学院”变“大学”,不仅仅是名称的变化,意味着学校的办学水平、育人质量、学科覆盖、科研能力,以及国际化水平等方面的全面提升。祝贺这4所“新大学”成功更名,同时希望4所学校以此为契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教育初心,肩负时代使命,踔厉奋进,为教育强国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综合自:教育部、合肥学院、蚌埠医学院、嘉兴学院、浙江科技学院官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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