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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开始申请

就业政策 时间:2024-01-23 17:45 点击: 来源: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根据《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工作通知。

人才政策!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开始申请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服务人才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下同)、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条件

补贴对象在提交申请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在申报单位全职工作。一般要求在申报单位参保,并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未参保的,须按照申报系统提示要求据实提供申请材料进行申报);

②经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服务系统”认定为A、B、C和D类高层次人才(2022年6月及以前认定的E类人才可参照享受),并处在有效期内;

③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服务系统”完成年度个人信息更新(指已取得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员,在“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个人信息更新维护操作)。

三、补贴标准

2023年度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以申报人2022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留成部分为执行标准,自首次补贴起未满3年的予以等额补贴(地方经济贡献留成部分×100%),超过3年的减半补贴(地方经济贡献留成部分×50%)。

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连续发放5年(前3年等额、之后2年减半补贴),自首次申报成功年度起,申请人需在5年内每年按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请,期间因故未享受或申领的,不累计发放。

四、申报流程

申请人通过“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rcaj.hfrsggff.com:8088/talent/)岗位补贴模块线上申报,按以下流程进行: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访问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登录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完善(首次进入,需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登录),申请人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按规定标准要求准确核算、填报有关数据,并按提示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点击“岗位补贴”按钮进行申请,系统自动提交至申请人所在企业单位账号。

(二)企业端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访问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登录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企业端”审核(首次进入,需注册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户,并通过实名认证后登录),企业申报账号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和规定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补贴金额以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审核通过后,系统自动提交至所在的政府端审核账号。

(三)政府端审核。“政府端审核”包括县(市)区、开发区税务部门账号审核和人社部门账号审核,以及市级账号(人社、税务部门)抽查。①县(市)区、开发区税务部门负责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系统自动提交至同级人社部门;②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补贴金额以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进入抽查等后续环节。

(四)公示资助。网上申报审核工作结束后,通过人员名单经县(市)区、开发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履行报批等手续。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经费由市和县(市)区、开发区按1∶1比例分担,市财政将兑现资金统一拨付至各县(市)区、开发区,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按比例要求配套并及时予以拨付。

五、申报时间

(一)企业端申报时限。企业端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企业单位须在申报截止之日前,完成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的审核提交。逾期后,系统功能不再接受企业端提交的新申报人员的申请,但对政府端审核“退回”补正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后重新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政府端审核时限。政府端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①县(市)区、开发区税务部门审核工作须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②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审核及市级抽查工作原则上于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单位要加强服务,压实责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审核任务。政府端审核部门要加强与申报单位的联系和业务指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审核“退回”或“不通过”的,要加强跟踪服务,做好政策政策解释和申报业务指导工作,必要时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提醒,积极帮助企业单位及时补正材料和正确填报。

(二)申请单位应加强“企业端”审核账号管理使用,安排专人担任申报专员,全面负责申报审核事宜,积极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熟练申报条件和审核要求,确保做到准确计算,正确填报。申报专员在申报审核期间应实时关注申报系统审核状态,尤其对“退回”补正等情况,要及时处理,按规定时限要求,协助申报人解决问题、补正申报,维护好申报人切身利益。

(三)申请人应诚信申报,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相应征信系统,将相关失信信息在媒体上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单位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须严格审核把关,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纳入征信系统,三年内不得申报人才项目,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人社局政策咨询:0551-63536028,0551-63536192

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咨询:0551-63535669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咨询:0551-63536007

申报系统平台(功能、操作)咨询:19956580735(固机)

附件:有关情况说明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有关情况说明

1.关于补贴执行标准。

补贴执行标准计算细则,详见合肥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里的“合肥市高层次人才岗位补贴申报系统操作手册”(以下称“操作手册”),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审核人员应认真学习“操作手册”,熟练掌握岗位补贴执行标准统计和佐证材料格式规范,按系统提示和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申报。

2.关于审核流程。

审核账号(包括企业端账号和政府端账号)具有“通过”“退回”“不通过”审核功能。审核人员对条件符合、材料齐备、填报金额计算正确的予以“通过”;对填报有误或材料不完善的予以“退回”(企业端退回至个人,政府端退回至企业账号,由企业账号退回至个人),申请人补正后可再次提交申请;对不符条件或应当终止申报的(如逾期未提交、放弃申报等)予以“不通过”,结束申报流程;政府端审核时,对“退回”或“不通过”操作时,应做到“一次性”告知,注明具体原因,并附联系电话。“退回”补正后重新提交的申请,系统按原退回路径进行提交。

3.关于子(分)公司申报权限。

集团下属全资子(分)公司因故线上无申报权限的(如未列入重点产业链名录库等),需线下提交书面申请开通权限,市人社局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审核办理。符合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集团下属全资子(分)公司缴纳,按照“人岗一致”原则,通过集团下属全资子(分)公司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申报兑现岗位补贴。

4.关于人才岗位变动。

符合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任职岗位于2022年期间在单位内部变动,变动前后的个人所得税分属不同县(市)区、开发区的,任职岗位变动前后的个人所得税均可纳入岗位补贴计算执行标准,由申请人当前任职单位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申报兑现(线上完善“多县区个税计入补贴申请”栏)。

5.关于在安徽省第三税务分局纳税。

符合岗位补贴申请条件的人才,个人所得税缴纳税务机关为“安徽省第三税务分局”的,按规定计入岗位补贴计算执行标准,申报单位通过所在的县(市)区、开发区,对上述人员进行岗位补贴申请,县(市)区、开发区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对补贴标准进行审核。

6.关于退休人员申报。

①退休返聘人员,满足岗位补贴有关条件的,可按规定参照申请岗位补贴,在申报系统提交有关“无社保证明”佐证材料时,一并附当前在职在岗佐证材料。②于2023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参照申请2023年岗位补贴,按系统提示要求提交“养老保险情况说明”等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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