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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 严禁各种“开学考”

基础教育 时间:2022-12-28 18:04 点击: 来源:江淮晨报
[导读]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严禁各种“开学考”。寒假期间,教育主管部门将持续推动“双减”工作落实,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寒假到校上课。

12月27日,记者从合肥市教育局获悉,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及开学安排已确定。元旦假期后,各年级将陆续开启寒假,其中高三年级放假最晚,开学最早。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严禁各种“开学考”。寒假期间,教育主管部门将持续推动“双减”工作落实,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寒假到校上课。

三至八年级元旦假期后开启寒假

依据教育部门安排,此次合肥市中小学放假时间有先有后,幼儿园和小学一至二年级从12月19日已开始放寒假;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一、初二年级寒假从2023年1月3日开始;初三年级,高一、高二年级寒假从1月9日开始;高三年级放假最晚,从1月14日开始。

开学时间同放假时间一并发布,高三年级1月30日正式开始上课,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一、高二年级2月5日开学报到,2月6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合肥市三十五中西藏班寒假安排分别参照执行。

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严禁各种“开学考”

通知明确,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开学后严禁各种形式“开学考”。学校要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多与家长联系沟通,减轻学生期末心理压力。寒假期间,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

学校要分年级统筹各学科寒假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高作业质量,建立寒假作业效果评估机制。设置寒假作业两周缓交期,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或学生自批自改寒假作业。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双减”要求,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对学校周边、商业中心等区域巡查检查,加大对“隐形变异”“转入地下”“众筹私教”等违规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占用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告知每名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着眼孩子身心健康,不要盲目攀比、跟风报班。

放假前各校要开展一次线上安全教育

放假前,学校要召开1次线上家长会,加强家校共育,做好假期学生心理健康、近视防控、体育锻炼等工作,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和体育锻炼习惯。要持续关注特殊学生假期生活,更新特殊群体台账,不断强化精准关爱。

此外,还要开展一次线上教育,着力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疫情,科学应对疫情,消除不必要恐慌,强化个人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提前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不少于1次的培训和应急演练,切实做好师生员工返校工作。

各学校开学前要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为学生返校营造干净、安全、温馨的校园环境。学校按规定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开学前对特殊学生再摸排,重点关注二胎或多胎家庭,对未及时报到的学生逐一联系、掌握情况。开学初,要通过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课、心理健康教育等多种方式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尽快适应新学期学习生活。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谢蕾

原标题:元旦假期后 三至八年级学生放寒假 本学期不安排期末考试,严禁各种“开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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