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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如何发放?合肥人社部门回复

就业动态 时间:2022-06-13 15:52 点击: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导读]2022年6月6—12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161962件次,日均23137件次。近期,市民诉求主要集中在疾病预防控制、住房公积金、安康码、医疗保险、物业管理等方面。

2022年6月6—12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受理群众诉求161962件次,日均23137件次。近期,市民诉求主要集中在疾病预防控制、住房公积金、安康码、医疗保险、物业管理等方面。

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市民来电:蜀山区企业职工高先生来电,咨询夫妻为双职工在合肥购房置业,如何使用公积金贷款?

办理情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家庭刚性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对市住房公积金部分贷款政策进行调整完善。一、提高首套首次住房贷款的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家庭首次住房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45万元提高到5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款额度由55万元提高到65万元。二、延长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不超过20年,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期限加房龄由最长不超过30年调整到最长不超过40年。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疫情期间养老补贴如何发放

市民来电:庐阳区某养老机构王经理来电,咨询对于养老院人员的资金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办理情况:市民政局回复,对符合管理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运行且实行封闭管理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在现行政策标准的基础上上调30%,上调时间为今年2月至4月;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向封闭管理期间在院内集中居住且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在岗工作人员发放一次性稳岗补贴 。(一)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适用范围:合肥市辖区范围已登记并备案、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2.办理流程:与2022年度社会办养老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同期办理,经市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第三方评估确认,运营补贴在现行政策标准的基础上上调30%,上调时间为三个月(2月、3月、4月)。3.执行时限:2022年12月底前。(二)养老机构一次性稳岗补贴。1.适用范围:发放对象为合肥市辖区范围符合管理规定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含农村特困供养机构等公办养老机构的非在编人员、已登记并备案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聘用人员)。发放对象需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封闭管理期间在院内集中居住且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2.办理流程:(1)养老机构汇总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名单,提交稳岗补贴统计表、服务合同、工作人员个人银行卡账户等材料。(2)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审核通过的名单应在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应书面说明理由。审核通过的名单于6月30日前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3)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核算补贴金额,下拨资金到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4)稳岗补贴资金应拨付至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财政部门应在补贴资金发放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将发放名单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备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视情抽查申报、审核、发放资料。3.执行时限:2022年6月1日—2022年8月31日。4.咨询电话:市民政局 62755558。

医保新增办理点

市民来电:新站区居民刘大妈来电反映,个人出行不便,咨询能否就近增设医疗报销点?

办理情况:市医保局答复,为方便群众办理慢性病申请、异地就医报销、生育保险待遇申请等医保事项,实现医保业务“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市医保局在蜀山区、包河区、新站区、经开区新增4个医保办事大厅,日前已正式对外服务;瑶海区、高新区医保办事大厅即将建成,启用时间另行公告。医保服务大厅可办理以下业务:合肥市区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下同)医保政策咨询、门诊慢性病鉴定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异地就医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登记、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参保证明出具、结算证明出具、个人账户提取等。各县(市)参保人员线下医保业务仍然在各县(市)医保经办服务网点办理,线上医保相关业务可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各医保服务大厅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高温补贴如何发放

市民来电:合肥某建设工地杨先生来电,咨询高温补贴是如何发放的?

办理情况:人社部门回复,根据规定发放范围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中符合发放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为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同时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在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按天计发,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通知》明确,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及具体标准。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高温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用人单位成本中列支。对用人单位未执行高温津贴政策的,劳动者可向当地有关部门举报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安徽省人社厅通知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5元,在此基础上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通过集体协商等方式确定具体发放数额。

原标题:合肥市12345热线一周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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