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大学电子对抗学院 ★人才引进政策与计划清单
国防科技大学电子对抗学院,1979年9月成立于安徽省合肥市,是全军首批本科教学评价优秀单位、全军人才培养先进单位、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对抗分会挂靠单位,具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第一类)。学院建有全军首个工程类军民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首批安徽省实验室,2个军队重点实验室,3个安徽省重点实验室,1个信息安全工程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和军队(省部)级教学科研实验平台。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相关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
为充分吸引社会人才投身强国强军实践,投身国防教育和科研事业,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学院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特聘研究人员、特聘工程师、军队文职人员引进政策,以及地方研究生招生政策,欢迎广大人才积极报名,为强军兴军贡献智慧力量!
一、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一)人才类型及条件
1.科技领军人才
政治合格,学术诚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够引领本领域创新发展,学术造诣深厚,业绩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人才工程领军层次人选;
②全国创新争先奖或者相当奖励的获得者;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或者相当水平团队的带头人;
④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⑤发表本领域前沿方向、具有国际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⑥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首席专家或者技术负责人;
⑦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
⑧担任国际学术组织理事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负责人;
⑨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2.学科拔尖人才
政治合格,学术诚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本专业领域引领学科发展,学术技术水平高,业绩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②省(部)级人才工程领军人才人选;
③中国青年科技奖或相当奖励的获得者;
④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等基金项目的获得者;
⑤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⑥在本领域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⑦国家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工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的核心骨干;
⑧国防科技领域重大工程型号各大系统的总设计师或者副总设计师;
⑨担任国际学术组织委员以上职务或者全国一级学会副理事长以上职务;
⑩经国内外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专家。
3.青年科技英才
政治合格,学术诚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本专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创新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周岁,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人才工程青年层次人选;
②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或者相当层次基金的获得者;
③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或者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级工程项目,或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团队的主要成员;
⑤省(部)级人才工程拔尖层次人选;
⑥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国内优秀博士后人才;
⑦在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
⑧掌握独特技能和专长,对加强新型作战力量建设具有重要作用的人才;
⑨同行权威认定,具有以上相当学术技术水平的青年骨干。
(二)引进方式及待遇标准
1.合同专职
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①薪酬。年薪按照税前不超过100万元限额,具体金额协商确定,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②科研启动费。按照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标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额。
③依据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科研绩效津贴。④住房保障。安排一套军队公寓住房(宿舍),拎包入住;或逐月发放相应租房补助。
⑤医疗保障。在军队医疗机构享受就医优先和每年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待遇,健康检查项目按照同等资历军人健康检查项目执行。
⑥家属优待。为配偶提供工作岗位,子女享受自幼儿园至初中优质学区教育。
⑦享受伙食补助、通信补助、服装补助等福利。
2.合同兼职
合同期限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每年应当工作至少两个月。薪酬按照税前每月最高8万元的标准,具体金额协商确定,根据工作时间支付。
3.直接引进为军队文职人员
合同期限一般为五年。
①薪酬。按规定享受相应级别军队编制内文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待遇。
②安家补助费。按照税前最高100万元的标准,具体金额协商确定。
③科研启动费。按照一次性最高500万元的标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数额。
④依据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科研岗位津贴和科研绩效津贴。
⑤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家属优待等方面待遇与合同专职引进方式一致。
(三)发展平台
1.根据人才类型和层次,直接聘任副高以上职称。
2.依托学院申报国家、军队(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优先推荐从军队渠道参评各类各级人才计划,协调落实省、市人才引进优待政策。
3.优先给予团队建设支撑,重点分配人才引进指标和研究生培养员额;科技领军人才、学科拔尖人才入职时,可一并引进10-20人以内专业人才。
二、特聘研究员
(一)岗位条件
1.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军队人员政治审查有关要求。
2.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学术基础和创新能力,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优先。
(二)待遇标准
1.薪酬。按照年薪税前25-50万元的标准,具体金额协商确定,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
2.住房保障。提供专门公寓住房(宿舍),拎包入住;或逐月发放相应租房补助。
3.医疗保障。享受每年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待遇。
4.户口随迁。人事关系转入学院的,可以将其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到驻地。
5.子女教育优待。子女享受自幼儿园至初中优质学区教育。
6.依据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科研绩效津贴。
7.享受伙食补助、通信补助、服装补助等福利。
(三)发展平台
1.入职时根据毕业时间和工作经历直接认定为中级以上职称,在职期间可以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评定上一级职称。
2.依托学院申报国家、军队(省部级)各类科研项目,优先推荐从军队渠道参评各类各级人才计划。
3.符合博士后招收条件的,优先安排进站工作,支持从军队渠道申报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等博士后创新项目。
4.在职期间或博士后期满出站,经考核优秀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优先招录为军队文职人员。
三、特聘工程师
(一)岗位条件
1.政治合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军队人员政治审查有关要求。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应当在32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软硬件开发、算法设计、大数据分析、实验平台建设、仪器仪表维护使用等工程实践能力。
4.有相关工作经历和项目经验,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
(二)待遇标准
1.薪酬。按照年薪税前15-25万元的标准,具体金额协商确定。
2.医疗保障。享受每年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待遇。
3.依据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科研绩效津贴。
4.享受伙食补助、通信补助、服装补助等福利。
(三)发展平台
1.入职前工作满一定年限(获得本科学历学位5年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年)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在职期间可以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评定上一级职称。
2.已获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可以优先招考为学院地方研究生。
3.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优先招考为军队文职人员。
(二)待遇标准
1.薪酬。按照年薪税前15-25万元的标准,具体金额协商确定。
2.医疗保障。享受每年一次免费健康检查待遇。
3.依据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科研绩效津贴。
4.享受伙食补助、通信补助、服装补助等福利。
(三)发展平台
1.入职前工作满一定年限(获得本科学历学位5年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年)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在职期间可以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评定上一级职称。
2.已获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可以优先招考为学院地方研究生。
3.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优先招考为军队文职人员。
五、地方研究生
(一)招生方式及报考基本条件
学院仅通过“申请-考核”制招收地方博士研究生,通过公开招考和推荐免试2种方式招收地方硕士研究生,有关要求如下。
1.报考资格。凡符合国家教育部当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国防科技大学招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的人员均可报考。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参军。其中,我校要求硕士考生同时具备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考生具有硕士学位证书。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标准以及学校辅助检查项目要求。学院辅助检查项目主要包括乙肝、HIV、梅毒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要求。主要包括家庭情况、海外关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二)相关待遇
1.研究生奖助学金。所有全日制全脱产地方研究生均可享受,其中,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平均发放助学金和三助岗位津贴3000-4000元/月、4000-5000元/月,学业奖学金8000-1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光华奖学金等另行组织、择优评选。
2.教育资源。所有地方研究生在校期间均享受与军人研究生相同的教育资源。
3.住宿安排。地方研究生在校期间,硕士、博士研究生安排三人间、两人间宿舍住宿,宿舍内均配备独立卫浴间、空调、洗衣机。
(三)发展平台
1.招收专业整体实力强,发展前景好。
2.授予国防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
3.安排进入军队重点科研团队,指定专家教授带教指导。
4.硕士(博士)毕业后,可报考国防科技大学军队文职人员,或重点推荐至军队科研院所工作。
联系人:人才办郭老师
联系方式:0551-65926522,188833324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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