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民生工程
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底计划
1.对象范围。以城东社区和西大街社区三公里范围内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创新“政府主导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线上线下联动”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促进供需精准对接,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达到“三公里”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实现就业的工作目标。
2.补贴办法。
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或签订6个月以上劳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保险6个月以上,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登记或劳动用工登记备案,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和范围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服务同一名劳动者多次、或不同岗位稳定就业的,补助次数每年每人不超过一次。
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实现就业,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连续3个月以上,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就业情况记录,根据就业人数,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运营机构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服务同一名劳动者多次、或多岗位灵活就业的,补助次数每年每人不超过三次。
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引导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且在安徽省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中进行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就业服务等情况记录,由就业补助资金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咨询电话:0564-5022948、3912170)
原标题:霍山:四项“就业政策”助力发展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