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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代乡土小说中的婚嫁习俗及其叙事研究

文学读书 时间:2021-12-29 17:02 点击: 来源:安徽大学生网通讯社
[导读]本文以1920年代乡土小说为研究对象,从婚嫁习俗描写的角度切入,通过1920年代乡土小说中描写的婚嫁习俗类型以及婚俗描写的聚焦点两方面探究婚嫁习俗书写的意义与价值。

1920年代,一群寓居北京、上海等城市的青年作家,受到鲁迅小说的影响,将故乡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等都加入到自己的小说描写中。乡土小说借以描写乡土生活呈现当地的生活文化和思考模式,对野蛮、残酷的遗风陋俗进行了批判。在1920年代乡土小说中有不少对乡村婚嫁习俗的描写,作家们在描写婚嫁习俗中抒发思乡之情,也是在通过批判鄙风陋俗启发民智,同时还丰富了写作内容,开阔了写作思路。

一、1920年代乡土小说中描写的婚嫁习俗的类型

 在1920年代乡土小说中主要呈现的婚姻形态有:典妻、卖妻、冥婚、转房婚、再醮婚、荒婚、童养婚等形式。

(一)典妻、卖妻

典妻是将妻子出让给其他男人,为他人生儿育女或操持家务,以换取一定财物。典妻方大都因为家庭极度贫困或丈夫病残,将妻子出典,以换取微薄的生活来源。简单来说是指备价典妻,期满取赎。将妻子典给他人为妻,换取一笔钱财,到约定时间,拿钱赎人。典期一般为三到五年,时间较长。浙东有这种习俗,如浙江籍作家许杰在创作的乡土小说《赌徒吉顺》中就描写了这一陋习。吉顺沉迷赌博,荒废了家产和自己一身的技艺,每日混迹在赌场、茶楼这些地方。当他赌输了,他就用拳头和辱骂对付妻子苦口婆心的劝诫;当他赌赢了,他必然是只会继续待在赌桌上。偶尔,吉顺也会对家中憔悴绝望的妻子、悲哀呆滞的孩子产生同情,但往往只在一瞬,他就会想到“至少自己是可以安适的快乐的过去”。吉顺一开始被人询问是否可以将妻子典质出去的时候还存着些羞耻和骨气,可当他欠了赌债之后,自尊和愧疚都比不得“救赎自己”重要,半推半就的将妻子典了出去。

卖妻就是指将自己的妻子作为交易对象,通过卖妻换取金钱或其他物质。鲁迅的《祝福》中祥林嫂被婆婆抓回家卖到山里换取给小叔子结婚的彩礼钱;台静农《蚯蚓们》、《负伤者》分别描写了李小和吴大郎卖妻。卖妻经过中间人说和、见证、立字据画押之后,妻子便归他人所有,如李小将妻子和孩子都卖给他人,由张老夫子代笔并见证,“立卖人字人李国富今因年岁欠收,无钱使用,情愿将女人出卖于赵一贵名下为妻,央中说合,人价大钱四十串文正……张朗翁代笔”。【1】

在这种婚俗中,女性被当作交易物品,随意地买卖。封建社会的三纲“夫为妻纲”,女子“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和所有物,卖妻与典妻都只需要丈夫或夫家的签字认可,女性自身的意愿不需要被纳入考虑范围。

(二)冥婚

冥婚,又称“幽婚”、“嫁殇婚”、“虚合婚”,是男女生前未婚配,死后由其亲属按婚嫁礼仪寻找配偶,举行婚礼,然后将男女双方的尸骨依夫妇礼仪合葬的一种婚俗。之所以形成这种风俗,主要在于受封建伦理观念中“灵魂不死”、“无妻不继子,无子不继孙”等观念的影响,“中国古代以死为归的冥世信仰和建立在总发行家族制度基础上的祖先崇拜,是冥婚习俗形成和传承的宗教基础”。

王鲁彦《菊英的出嫁》详细描写了菊英娘如何为菊英操办冥婚,以及菊英娘在操办完冥婚之后内心的满足。【2】菊英八九岁时害了白喉去世,十年过去,菊英娘依然心疼自己那么懂事乖巧的好孩子因为自己的疏忽失去了生命。她想着菊英若是还活着,十八九的大姑娘孤身一人必然是寂寞和委屈的,要让她快乐起来,“唯一的方法是给菊英一个老公,一个年青的老公”。菊英娘费心费力的筹办着嫁妆,“这样,她才觉得安心,觉得对得住女儿”。

冥婚耗费社会资源并且对社会生产没有帮助,历代贤哲斥其荒诞不经,并予以禁止,如《周礼》中提到“禁迁葬与嫁殇者”。但是父母为子女完成终身大事的愿望一定程度上支撑着冥婚的延续,正如菊英娘毕生愿望就是为女儿办起冥婚,要“热热闹闹阔阔绰绰”的嫁菊英。这一场冥婚是对她和菊英爹内心的慰藉,是封建枷锁下一个母亲能想到的给已逝女儿最珍贵的礼物。【3】

(三)转房婚

转房婚,指女性在丈夫死后嫁给其兄弟或夫家其他男性。台静农《拜堂》、许钦文《难兄难弟》都是描写转房婚的典型,但两者又有不同。

《拜堂》中汪二和汪大嫂对于转房婚觉得羞耻,是一件“丑事”,不愿大肆宣扬,半夜里草草的拜了堂,连汪老爹都没敢叫醒。而《难兄难弟》中的有金在病床上嘱托有水和自己的妻子“并拢”,主动提出让他俩叔嫂婚,有水和大嫂的酒席也受到众人的祝贺。

转房婚也是将女性作为家族财产,在本家族内流动交易。转房婚一方面既能保证死者身后祭祀,另一方面还确保死者的财产不被分割,仍属于家族这个大家庭。

(四)再醮婚

再醮婚指已婚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次结婚,通俗来说就是改嫁。

许钦文的《鼻涕阿二》写的是松村人菊花因为是家中第二个女孩,非常不受待见,被家人当做家养丫头,丈夫去世后她转嫁给钱师爷,将自己多年受的委屈发泄在丫鬟海棠身上,最终失了钱师爷宠爱的她被大太太逼迫致死。菊花在丈夫阿三淹死之后被婆婆以一百二十银元的价格卖给了钱师爷才不得不改嫁。

许杰《改嫁》中的启清嫂以及鲁迅《祝福》中的祥林嫂都是被迫改嫁。这些寡妇受封建思想“三纲五常”的束缚,内心一直被“守节”“节烈”压抑着,她们大多是决不愿改嫁的,改嫁也往往并不是自己的主观意愿,如启清嫂因为生的是个女儿,夫家不必担心启清嫂改嫁之后张家香火传递的问题,就将启清嫂改嫁出去好还启清治病、丧葬的债务。祥林嫂的悲剧和改嫁也不分不开的关联,改嫁的祥林嫂因为成了“败坏风俗”的人,不被允许在祭祀中帮忙,不被认可做人的价值,最终她在冬季里落寞地死去。

旧社会一面让妇女刚烈守节,一面又迫使无儿子的妇女再醮婚,依附于男性的女性失去婚嫁自主权,一举一动都要符合男性的利益。【4】

(五)荒婚

荒婚也可称为冲喜,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指男方父母病危,已订婚的男家提出立即成婚,或赶在父母去世前完婚,了却父母心事;二是指未婚夫病危要求同未婚妻早日结婚。两者都是借吉庆之事以改变凶事。但这往往为女性带来极大的不幸,她们刚过门就会面对年少孀居的情况。许杰《出嫁的前夜》、台静农《烛焰》分别对应以上两种形式。【1】

《烛焰》中翠儿向往的婚姻却是为了给吴家少爷冲喜,父母虽然知道是给吴家少爷冲喜却心存侥幸,觉得吴少爷没有大碍。新婚夜,娘家香案上一双红烛熄灭了一支,预兆了翠儿的不幸,果然翠儿刚刚过门便做了寡妇,捧着牌位为丈夫办葬礼。许杰《出嫁的前夜》中的她早早被许配给陈老六,但一直未曾定下婚期,为了给陈老六的母亲冲喜,也为了掩盖自己与情夫有身孕的事,只得嫁过门去。

(六)童养婚

童养婚是指中国旧时带有剥削和强制性质的婚姻形式,也可称为等郎婚。通常是在自己有了子嗣之后,买进或抱养别人家的幼女作为养女,等长大成人与自己的儿子成婚。也有的人家,膝下暂时无子,买进或抱养别人家的女孩做养女,准备将来生子后,使养女和其完婚。这既可避免儿子成年后聘妻的高额彩礼,也为自家尽早增添无偿劳力。女性成为童养媳之后,既是家庭免费劳动力,还被当做生育机器,受家庭压迫。

例如彭家煌《活鬼》中荷生早早地娶了大自己十几岁的大媳妇,荷生爷只为壮大家族人口,将女性作为生育机器,并不在意是否是自己血脉。荷生小小年纪没法做重活,家庭的重担就落在荷生妻肩上。【1】

二、1920年代乡土小说中的婚嫁习俗书写特色

不同乡土作家们在描写婚嫁习俗时有不同的聚焦点,有的描写聚焦点在他人,通过他人侧面反映出女性身不由己的悲剧命运;有的描写聚焦点在女性本身,直接表现出女性身心受到;有的描写聚焦点在礼仪场景上,既烘托气氛还能塑造人物形象。

(一)描写聚焦点在他人

《赌徒吉顺》、《蚯蚓们》、《烛焰》等作品中描写的聚焦点都放在男性、父母或公婆身上,女性自身无法决定命运,对女性只有少量描写或不描写。《赌徒吉顺》中吉顺妻只在篇末吉顺归家后对她进行描写,无知的女人面对吉顺少有的脆弱与眼泪尽力安慰,却不知道吉顺已经将她典给别人,择日就要写契画押了。小说主要在描写吉顺在典妻这件事上的犹豫,内心仅存的愧疚和金钱的诱惑两者对抗,最终自私懦弱的他选择典妻换取自己的赌资。

《蚯蚓们》中的李小荒年里养不起妻儿,又没逃荒去别处,只得卖妻。台静农使用大量的笔触描写了李小在卖妻的前夜心中的愤懑、无奈、凄怆与惭怍。《烛焰》中翠儿父母替翠儿决定了婚姻大事,翠儿只在出嫁和丈夫葬礼上出现。

 

(二)描写聚焦点在女性

《出嫁的前夜》、《祝福》、《鼻涕阿二》、《改嫁》等作品描写的聚焦点在女性,重点描写鄙陋沉滞的婚嫁习俗对她们心理、生理上造成的伤害,以及她们悲剧的结局。

《出嫁的前夜》中她无法选择自己的爱人,即使她和情夫暗结珠胎,家族也不允许她违背婚约,只能嫁给陈老六冲喜。

《祝福》中的祥林嫂从她新寡出逃来四叔家帮佣、水边遭劫、逼嫁山里、丧夫再寡、失子被逐,再到她重回四叔家、遭人嫌弃、赎罪捐门槛、精神受虐,最终她在众人新年的祝福中结束了自己悲剧的一生。即使祥林嫂是被迫改嫁,但鲁镇的人们依然摆出“受害者有罪论”,认为她是内心不够贞洁才会接受改嫁,认为她“败坏风俗”。

《鼻涕阿二》中具体描写了菊花被改嫁之后逐渐失了钱师爷的宠爱,最终死于大太太的迫害下。《改嫁》中的启清去世没多久,小姑子和婆婆就开始劝启清改嫁,好用启清的聘礼偿还债务。

3.描写聚焦点在礼仪场景

礼仪场景的描写不仅能在小说中烘托气氛,也有利于塑造人物形象,例如《拜堂》中特别刻画了汪大嫂和汪二拜堂的场景,《菊英的出嫁》中对菊英嫁妆也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写。

汪大嫂和汪二半夜成亲,虽然听上去有些难堪,但为了过日子,也为了遮遮羞就只能拜堂。汪二买仪式用的东西的时候不敢和别人说这是在为半夜和大嫂拜堂,汪大嫂怕人看见,二更天才敢出门找人牵亲,可见他们内心依然觉得叔嫂婚丢人。但是从他们为拜堂作的一系列准备,换上稍体面的衣服,拜天地碑,磕头等都可见对他们对仪式的重视。伦理纲常、世俗眼光让他们不敢为新婚高兴,迎接新生活似乎也变得不情愿。拜堂仪式上提到要给过世的大哥磕头时,汪大嫂和汪二都愣住了,汪大嫂流着泪,汪二张皇失措。“总得图个吉利,将来还要过活的”揭示了旧世俗观念下人们的无奈和对命运的苦苦挣扎。

《菊英的出嫁》中详细描写了菊英娘为菊英准备的嫁妆,“金簪二枚,银簪珠簪各一枚。金银发钗各二枚。挖耳,金的两个……毡子四条,外国绒的占了两条。”等等,囊括了吃穿用住各个方面,还随了良田。精心准备的嫁妆是菊英娘在尽力完成自己的责任和实现她的心愿。因为是冥婚,送亲的队伍也有些特别,东西都是纸搭的,香亭后跟着菊英青色的轿子,然后才是菊英盖着红毡、四面结彩的灵柩,既喜庆又透着些许的诡异,但终究是受乡亲们祝福的。这些细节都侧面表现出菊英娘对菊英的思念和爱,一位思女心切的母亲形象更加立体。

礼仪场景中的细节描写还促进情节发展,预示人物命运。如《烛焰》中描写了家人为翠儿送嫁时的场景,一大家子聚在一起,姑母舅母的都准备了添箱礼,母亲严肃地在神灵和祖宗面前烧了香,又燃起了两只深色红烛,翠儿在堂屋行辞家的礼仪便上了轿。可翠儿走后,左边的红烛烛焰却黯然萎谢了,预示着吴家少爷或将去世,姑母默默地将右边流满烛泪的红烛也一并熄了。这两根红烛象征着这对新人将来的命运,吴家少爷没多久便离世,翠儿新寡以泪洗面,最终她生命的焰火会因为守寡也熄灭。

三、1920年代乡土小说中的婚嫁习俗书写的意义与价值

寓居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青年们在鲁迅作品影响下创作出充满乡愁意绪的作品,描绘出故乡风土人情,充满地域色彩,“反叛与眷恋”是他们的底色。婚俗叙事是乡土小说描写的重要内容,具有多重意义和作用。

(一)充实写作内容,刻画典型形象

婚嫁习俗描写充实了乡土小说的写作内容,刻画出风雨飘摇、三座大山重压下苟延残喘的平民大众。伦理纲常在沉重凝滞的乡村小镇保留的更加完整,对生活其中的人们是从内心到身体的束缚与枷锁。这些描写刻画了《祝福》中的祥林嫂、《出嫁的前夜》中的她、《赌徒吉顺》中的吉顺妻等等活又不能、死也不敢的卑微女性,是腐朽婚俗的受害者,揭示落后腐朽思想对人性、人格的残害。

(二)批判闭塞沉滞的婚嫁习俗和思想

文学在解放个性、煽动民众反叛精神上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批判”与“启蒙”是婚嫁习俗描写的最主要特征。面对城乡文化差异,现代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青年作家们越来越认识到乡村的闭塞落后。二十年代人文主义的启蒙思想叩开这些青年的心扉,他们以现代都市知识分子的眼光去冷静的审视曾经生活其中的乡村民俗文化,发现曾经习以为常的民俗文化,鄙陋、愚昧却是它最刺眼的特征。作家们以开化民智为己任,站在以人为本、尊重人格的角度猛烈的批判沉滞、腐朽的婚俗。【6】《活鬼》中荷生的爷爷纵容自己妻子、儿媳、孙媳妇和别人偷情,因为他要家族人丁兴旺,女性只是生育机器,不仅物化女性,也是对人性的蔑视。

从婚嫁类型礼仪、婚嫁习俗呈现形式以及婚嫁习俗描写的意义价值等方面对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乡土小说中婚俗描写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婚俗描写与乡土小说密不可分,婚俗描写发挥着自己巨大的文化价值。这类描写不仅让后世感受二十年代朴实的乡土文化,更在于批判摒弃风俗习惯中扼杀人性的部分,以人为本,解放人性,还体现了民俗学与文学的关系。婚俗描写启蒙思想、开化民智为之后新文学发展并走向成熟奠定基础,为之后的作家们提供了丰富的写作素材,开阔了写作思路,也为中国文学的繁荣做出贡献。

鲍宗豪. 婚俗文化:中国婚俗的轨迹.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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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晶. 乡土文学中的民俗书写[D].江西师范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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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伟.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乡土小说的怀旧书写研究[D].南京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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