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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设立奖补资金助企业复工复产!企业新招员工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

就业政策 时间:2020-02-23 19:40 点击: 来源:淮北发布
[导读]2月20日,淮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2月20日,淮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淮北市委办公室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20〕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保障工作,压实县(区)政府属地责任、部门主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抓细、抓实、抓落地,吸引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千方百计保障企业用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主动担当、加强对接、强力推进,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吸引更多的务工人员留乡就业,投身绿金淮北建设,解决复工企业紧急用工需求,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精准摸排企业用工需求

各级经信部门要会同人社、发改等部门,通过抽调专人、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等方式组建企业用工服务专员队伍,每户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对辖区内重点、复工企业开展“地毯式”摸排走访,对接生产经营和用工状况,建立企业需求台账,实现企业产能清、员工总数清、缺工人数清、空岗结构清、问题困难清,建立并随时汇总更新企业生产用工需求台账,及时更新汇总企业员工返岗、缺工数量、用工诉求等情况,强化定点服务。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三、发布企业用工岗位信息

多渠道发布企业招工岗位信息,在“安徽公共招聘网”、人社、经信部门官网平台开设专区,利用“淮北人社”、“淮北发布”微信公众号,通过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以及广播电台“空中招聘会”、各村(居)显示屏、大喇叭,向本地劳动者精准推送岗位信息。印发致务工人员的一封信,加大就业扶持政策宣传,吸引务工人员等留乡就业,助力企业发展,保障我市复工企业用工。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市传媒中心、市移动、电信、联通公司

四、摸排劳动者就业意愿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区、乡镇(街道)、村(居)负责本辖区内劳动者就业意愿情况摸排,在防疫宣传的同时,通过上门走访,逐户逐人建立劳动者求职需求清单。

牵头单位: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组织用工对接

各县区以乡镇(街道)或村(居)为单位,对摸排的劳动者就业意向进行汇总,县区人社部门协调安排,与企业进行对接,开展“送人到岗”活动。“送人上岗”前,由乡镇(街道)对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工开展健康筛查,并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包车,将符合条件人员“点对点”送人上岗。

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招工服务,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公司给予就业创业补助。

各级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搭建网上对接平台,支持企业通过“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网络招聘平台开展招聘。

牵头单位:县(区)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六、鼓励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用好“中国职业培训在线”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下或线上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七、加大实施奖补政策

市、县(区)政府设立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所需财政资金濉溪县由县财政负责、三区由区财政和市财政按5:5分担。

1、企业新招用员工生活补助。对企业新招用员工,由财政资金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对疫情防控期间外地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来淮在本地企业就业的,由财政资金再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助。

2、乡镇(街道)招工奖励。对成功介绍就业的乡镇(街道)、村(居),由财政资金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乡镇(街道)、村(居)一次性招工奖励。

3、以工带工招工奖励。对成功介绍新员工就业的企业老员工,由财政资金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老员工一次性招工奖励。

4、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补贴。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小微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新增就业岗位由财政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1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5、企业稳定就业补贴。结合稳就业需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中小制造业企业、中小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上两类企业具体名单由市经信局提供),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对其他企业,由财政资金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本项补贴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6、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职业介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由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其他企业,由财政资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7、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将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人均1000元,培训对象扩大到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且入职不超过12个月的所有员工。将职工转岗转业培训的实施主体从重点企业(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不低于人均1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上述有关补贴类政策执行期限为疫情防控期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暂定3个月。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八、强化复工复产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务工人员持有用工企业制作的《务工通行证》并签署企业、村或社区印章,在全市区域内务工可以通行,职工在上下班、回村途中接受体温测试或其它必要的检查即可顺利通行。

在解决务工人员上下班交通方面,交通部门可恢复沿线复工企业多的公交线路,部分开通城乡公交,多渠道解决务工人员交通问题,企业可向交通管制部门申请备案,按防疫要求包车定点定线运送,鼓励近距离上下班职工徒步或选择自行车,城管部门开通公共自行车方便职工使用,全力创造企业员工上下班交通运行条件。

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区政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徽(淮北)新型煤化工基地管委会

九、加强督促调度

要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指导县(区)、相关部门、企业创新工作举措,督促各项服务措施和政策落地见效。市政府进行每周调度,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标题:重磅!淮北设立奖补资金助企业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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