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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筑大学出台《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高等教育 时间:2016-10-17 10:40 点击: 来源:安徽建筑大学
[导读]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防治学术腐败,推动学术创新,促进学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近日,安徽建筑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

为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防治学术腐败,推动学术创新,促进学校学术活动健康持续发展。近日,安徽建筑大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出台了《安徽建筑大学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中,将学术不端行为分为10大类: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捏造事实;不当署名等一切违背学术界公认的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或对学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行为。

根据不同的学术不端行为以及情节的轻重,分别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终止或撤销相关的科研项目,撤销学术奖励、荣誉称号,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申请资格;暂缓学位授予、不授予学位或撤销学位授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解职、解聘、辞退或开除等学术、人事和纪律处分。

优良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是科学发展和教育事业兴旺的基石。办法的实施有利于规范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机制,推动学校学风建设、优化学术环境,最终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特约通讯员: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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