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蒙城县教育局启动新一年度贫困幼儿资助工作。
文件规定,在蒙城县公办幼儿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在籍幼儿,若系孤、残、低保家庭、烈士子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均可享受资助。
凡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可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贫困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相关信息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县教育局批准确认后可享受资助。资助资金通过粮补卡(农村户口)或邮政储蓄卡(县城户口)发放。
目前,本轮贫困幼儿资助资金将于5月初发放到贫困幼儿家庭,届时,全县约1700名贫困幼儿享受资助。(代海红 特约通讯员:于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