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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不支持个人募捐 骗捐诈捐将被追责

公益速递 时间:2016-03-10 18:31 点击: 来源:北京青年报
[导读]昨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的说明。

除此之外,常委会召集31个省、市、自治区的省级人大法制委或省级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每省份4人来京,同时邀请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台联的代表共33家代表共同召开会议,会议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主持会议,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为大家讲解慈善法草案。同时,常委会法工委副主 任阚珂于1月14日左右前往珠海,向香港、澳门的全国人大代表介绍慈善法草案。

同时,各省分别组织对慈善法草案的集体阅读和讲解,并收集意见反馈给法工委进行研究,“我们也对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做了很多比较细节但又十分重要的修改。”

声音

慈善组织公信力将得到提高

近八年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公益事业促进会副会长周森曾多次呼吁为慈善立法。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周森表示,随着慈善法即将出台,慈善组织公信力等方面的情况将会得到改善提高。而对于慈善法的具体落实,因涉及多个行政部门,还需有一个适应的过程。

周森曾提出过“每个人的工资必须要拿出一笔钱进行慈善公益”的看法而广受关注,在他看来,规定公民在慈善事业中的义务,仍将是未来的趋势。

做慈善时担心善款使用情况

人大代表周森在8年前就提出慈善立法的建议。这期间,他也见证了中国慈善形势天翻地覆的变化。

“慈 善从环境到理念都需要改变。”在参与慈善事业的过程中,周森也发现在发展中出现了比较多的问题。随着慈善组织的增加,“各自为政”的情况开始出现,而其中 不少民间组织,还面临着身份“合法化”的问题。另外还有一些企业家动辄几千万捐款的背后,是希望得到项目或政策上的照顾。“这就不是发自内心做慈善的表现 了。”

同时,周森以自己参与慈善时的经历举例,他在将钱捐给相关机构后,也会担心善款究竟被用在了哪些地方,是不是被实实在在地用完了。“因为管理不透明,慈善环境越来越受到伤害。”

在周森看来,如今慈善法草案中对慈善组织钱款公示方面的相关要求,恰好能起到提高公信力的作用。

所提建议在草案中有体现

周森向北青报记者介绍,自己不仅多次提出关于慈善立法的建议,并且曾经两次参与全国人大慈善法草案的探讨工作。

“这是一个开门立法的过程,即使普通老百姓也能来提建议。”参与其中后周森也感受到了各界对慈善立法的关注,他举例说,作为一部基本法,慈善法需要在全体大会表决通过,这也是一种重视的体现。

在参与慈善法起草的过程中,除两次参与法工委组织的讨论外,周森也曾多次前往大别山等地的福利院、敬老院调研。让他高兴的是,自己提出过的强化慈善组织内部监督、规范慈善募捐行为以及提高慈善组织税收优惠力度等建议,在草案当中都有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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