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小照(化名)是合肥某高校大四学生。今年上半年,小照进入了一家设计公司从事出纳工作。近日,小照被该公司以涉嫌诈骗为由告上法庭。
该公司表示,今年四月份,小照在未向任何领导请示的情况下,私自将公司的五万元资金转给张某,并称是被张某诈骗。公司要求小照赔偿五万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庭审中,小照表示,事发当天,她收到“领导”通过QQ发出的指示,要求其转账五万元到张某账户。因为公司日常的财务往来都是通过QQ联系,所以在收到“领导”的指示后她便将五万元转给张某,后来才知道QQ被盗。小照说,在发现可疑后她第一时间打电话向领导核实,确认被骗后立即报警,报警后又打电话给相关银行要求拦截、冻结账户但未果。小照认为,造成此事的根本原因是公司日常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作为一名即将踏入社会的学生她也是受害者。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照发现被骗后,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且公安机关已将小照被诈骗一事立案。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判定小照无责,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