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于2015年6月3日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上查询申报材料初审结果。
(二)考核时间
考核初步定在高考后至高考成绩公布之前这段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综合面试
(四)资格认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考核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入选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规则
(一)志愿填报
1.批次:入选资格考生须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批次填报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为准。
2.专业:申请工学类入选资格考生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且服从工学类内部专业调剂;申请经管类入选资格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且服从经管类内部专业调剂。建议填“专业服从”,否则存在退档风险。
(二)录取政策
获得我校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均需参加2015年高考,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该省市本科第一批次控制线。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及专业安排,均在生源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中,以高考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与非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1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落实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的纪律与规定。监督电话:0551-62901022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30009
联系电话:0551-62901096,0551-62905427(传真)
招生网址:http://bkzs.hfut.edu.cn
九、本简章由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