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全面取消农村寄宿制学校。
具体如下:
网友留言: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外出务农的农民逐渐返乡,回家创业的越来越多,对孩子的家庭教育越来越重视,建议全面取消寄宿制,让孩子在家庭里得到更完整的人格教育,特别是农村寄宿学校,孩子在学校吃不好睡不好,学习效果更不好,不能健康成长,现在农村父母已经在家里了,不需要寄宿。
安徽省教育厅回复: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简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强调要准确把握农村学校布局要求,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具体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乡镇寄宿制学校在服务农村特殊群体、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提升我省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根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装备配备标准、农村寄宿制学校生活卫生设施建设与管理规范,参照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和外省市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建设标准,2019年我省制定印发《安微省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并持续推动各地做好乡镇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工作。
2023年,为动态推进“两类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乡镇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全面排查工作,常态化推动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学及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指导各市进一步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布局,科学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落实乡镇寄宿制学校省定建设标准,持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