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6月14日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投诉宿州三院不给在编职工买住房公积金。其称,宿州三院一直不给在编职工买住房公积金,这合理吗?仅靠微薄的工资,贷款利息这么高,上有老人,下有孩子,我们真是买不起房。
对此,宿州市委办公室回复:
网友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我们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经埇桥区调查,宿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宿州三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17年8月停业迁建,2020年初新院投入使用,迁建期间无业务收入。2020年疫情发生以来,宿州三院被定为宿州市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先后5轮腾空院区收治新冠肺炎患者,为此埇桥区多次向该院进行拨款,以保障医务人员基本工资和必要支出,但因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现该院暂无财力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
针对此情况,埇桥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大对该院的保障力度。同时,该院计划在正常开展医疗业务且收入稳定后,为职工购买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原标题:宿州三院在编职工不给买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