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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淮北市卫健委开始招聘啦 含具体岗位表

招聘信息 时间:2022-06-13 11:38 点击: 来源:淮北市人社局、淮北市卫健委
[导读]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2022年上半年校园招聘,此次招聘计划招录62人,其中淮北市人民医院42人;淮北市中医医院10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10人。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机构2022年上半年校园招聘(蚌埠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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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招录62人,其中淮北市人民医院42人;淮北市中医医院10人;淮北市妇幼保健院10人。

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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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员类别及条件

此次校园招聘面向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6.原则上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4.2022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20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5.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四部委《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其他条件及要求

2022年毕业的应聘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资质(包括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比选、面试等方式,择优选拔,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者业务知识、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经面试合格者,当场签订拟聘用合同。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7日上午8:30至11:00,地点: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南院区住培大楼9楼901室(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800号)。报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请密切关注。

2.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如资格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报名、比选与面试。应聘人员均需提供学业成绩(原件与复印件,2022年以前毕业的报考人员可携带学业成绩复印件),其中研究生报考本科岗位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学业成绩。

3.组织比选。根据报名人员条件和个人情况,依据学历、专业经历与能力、职业资格、工作业绩等,对报考人员进行比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6月17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人员岗位比例:原则上C类报考人数和招聘岗位达到3:1,A类、B类报考人数和招聘岗位达到2:1方能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适当缩减。报考B类岗位人数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社局组成的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岗位招聘比例。

实际参加面试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签订协议书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人选,现场与其签订《拟聘协议书》,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拟聘协议书》后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公示聘用与福利待遇

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网、用人单位网公示7天。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照省编办等5部门印发皖编办〔2017〕59号、淮编办等5部门印发淮编办〔2018〕43号文件精神,符合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按批次、程序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有关事宜

所有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防疫部门有关涉疫健康管理规定,自觉遵守考试防疫规定和要求,具体见附件2,诚信申报相关信息,签署《个人健康申报承诺书》。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异常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次招聘的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淮北市卫生健康委网、用人单位网查询、查阅。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5037(市人民医院)

0561-3198002(市中医医院)

0561-3116843(市妇幼保健院)

政策咨询电话: 0561-3119611(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0561-319892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1-3119593(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原标题:公告!拟招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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