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生网

资讯
热点话题 省内教育 国内教育 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 基础教育

最新!监管办法出台!事关合肥校外培训机构

基础教育 时间:2022-06-01 08:33 点击: 来源:合肥晚报
[导读]近日,合肥市多部门联合出台《合肥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近日,合肥市多部门联合出台《合肥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不低于30万元

《办法》明确,县(市)区教育、文旅、科技、体育等主管部门负责将审批管理的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预收费监管,与银行签订预收费委托协议,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和银行签订预收费资金托管协议,实现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资金兑付、办学行为、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的全量监管。

上述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在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中及时足额缴纳办学风险保证金,且金额不得低于规定额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不低于30万元;单体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不低于30万元,每增设1个教学点增资数额一般不少于10万元。

不得因提供托管服务而额外收费

银行负责开发预收费资金管理系统,对接监管系统,银行负责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预收费资金托管协议,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协议要求及时足额缴纳风险保证金。

另外,托管银行不得侵占、挪用预收费资金,不得因提供托管服务而额外收取校外培训机构、学员(家长)费用。

违规超过3个月收费的,无条件足额退还

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培训费用。违规超过3个月收费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无条件将违规收取的预收费足额退还学员(家长)。

原标题:最新!事关合肥校外培训机构

安徽高校新媒体矩阵

关键词:

精彩评论

收藏
安徽大学生网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 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