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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轨道交通应设立安全保护区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热点话题 时间:2022-04-27 09:30 点击: 来源:合报全媒体
[导读]近期,安徽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全省首部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技术规范。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将为以后轨道交通线路建设和运营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近期,安徽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全省首部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技术规范。目前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将为以后轨道交通线路建设和运营提供更有力的安全保障。

现阶段,安徽省轨道交通正处于迅速发展的阶段,比如,合肥市已经开通运营5条轨道交通线路,越来越多的市民正选择轨道交通出行。但在轨道交通结构保护方面,尚未建立适合安徽省地方性的规范,缺少指导性的操作规程及标准。

本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应严格控制和规范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周边的外部作业,严禁外部作业影响结构的正常使用功能、承载力和耐久性。全省城市轨道交通都应设立安全保护区,征求意见稿对安全保护区分为影响保护区和严格保护区进行了明确,其范围包括地下、地表和地上。

其中,严格保护区包括地下车站、地下通道、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以内;高架车站及线路工程水平投影线、地面车站以及线路路堤或者路堑边线外侧10米以内;车站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冷却塔等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外边线外侧以及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建筑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以内等区域。

伴随城市发展,轨道交通上方修路、架桥、盖房等工程日渐增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穿越工程的实施应安排在城市轨道交通夜间停运期间,若穿越工程实施周期较长,无法在停运期间完成,视工程实施影响评估结果考虑列车降速运营。

同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高空坠物,对城市轨道交通地面结构和高架结构造成破坏。相关连接工程,在消防、防洪等方面,也应满足地铁相应标准要求。此外,城市轨道交通兼顾人民防空等特殊功能,还规定了外部作业不得降低结构作为人防、防淹等工程使用时应具备的防护能力及防护标准。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原标题:安徽:城市轨道交通应设立安全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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