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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网友高价买零食 合肥“零食托”成员栽了!

热点话题 时间:2021-11-03 10:23 点击: 来源:合肥晚报
[导读]与网上结识的女网友线下见面,逛着逛着对方提出去路边零食摊买点零食,结果零食钱付过后,对方就借口带着零食离开,疑惑之下,就地蹲守……

与网上结识的女网友线下见面,逛着逛着对方提出去路边零食摊买点零食,结果零食钱付过后,对方就借口带着零食离开,疑惑之下,就地蹲守,竟发现零食又回到摊点,女子又带着不同的人前往购买。9月14日,经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零食托”作案团伙被告人均被判刑。

检察机关指控,去年12月至今年2月,被告人姬某、高某、曹某共谋实施“零食托”诈骗。其间,由姬某通过网络联系“键盘手”,让“键盘手”以虚假的女性身份与被害人聊天,将被害人约至合肥市新站区武里山天街线下见面,后由姬某或者曹某作为“女托”与被害人见面,再将被害人诱骗至高某事先开设的摊点购买零食、首饰,后“女托”找借口带着零食、首饰离开,再将零食、首饰归还摊点循环利用。被告人刘某在明知高某等人诈骗模式的情况下,仍参与并与高某共同摆摊,骗取被害人钱款。

检察官介绍,该团伙分工明确,成员演技精湛。在几人的合作下,每天少则两三个网友,多则四五个被骗至摊点,消费在几百至几千元不等。对于获取的钱财,团伙按比例瓜分。据统计,其间,姬某、高某共参与诈骗16起,诈骗数额12000余元;曹某参与诈骗11起,诈骗数额7600余元;刘某参与诈骗12起,诈骗数额6400余元。

9月14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判决,分别判处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曹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胡琪)

原标题:套路网友高价买零食“零食托”成员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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