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
试点城市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办产业发〔2021〕103号)要求,在各省(区、市)(包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综合研究,确定了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我省入选名单如下:
马鞍山市
黄山市
池州市
原标题: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名单!安徽3市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