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分别予以顶格罚款,共计3650万元。当天,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向全市社会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发出提醒告示,明确7类违法违规教育类培训广告将被从重处罚。记者注意到,告示对于教育培训类广告的内容、形式、发布场所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宣传过程中,告示明确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告示还严禁教育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
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不得在广告中含有劝诱未成年人要求家长购买的行为,
不得含有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要求各社会培训机构、广告经营单位对照提醒告示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对于上述广告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市民如发现此类广告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原标题:合肥严查!这些情况将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