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
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倡导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切实加强生活物资保障和能源保供,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要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管理服务,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要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要保障就地过年群众工资休假等合法权益,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合肥市出台《合肥市“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计划》,开展“稳岗位”行动、“送红包”行动、“送保障”行动、“共享用工”行动,针对在肥务工、非安徽户籍并在肥缴纳社保的春节期间在肥务工人员(在税务登记注册在肥的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注册在肥的个体工商户,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组织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通过企业申报向符合条件的在肥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发放不少于1000元现金补贴,直接发放至在肥外来务工人员银行账户。
“春节留肥1000元红包”怎么领?
最全政策解读来了!
一、中小微稳岗补贴
1、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如何申报?在哪里申报?金额是多少?
答:中小微企业稳岗补贴实行“免申即享”,依据中小微企业免征社会保险费信息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单户企业补贴金额=风险储备金÷全市中小微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费免征总额×单户企业2020年社会保险免征总额。无需企业申报,春节前直接发放至企业银行账户。
二、留肥工作红包
1、如果企业注册地在合肥,但社保缴纳不在城区,而是缴纳在肥东、肥西、长丰、巢湖、庐江的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地县(市)人社部门进行申报。
2、企业员工是外包性质的,合同也是跟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社保也是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缴纳的,签订合同的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是合肥的分公司,办公地址在合肥,但税务缴纳在合肥市以外区域,是否可以申请?
答:税务缴纳在外地,不符合申报条件。
3、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代理人员可以申请春节期间留肥工作红包吗?该如何申请?
答:劳务派遣、服务外包、代理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申报。须符合申报条件,并按规定作出春节留肥承诺。
4、若企业注册地非合肥市,但纳税和缴纳社保在合肥,是否可以申报?
答:符合企业税务和个人全口径社保险种缴纳在合肥的,可以申报。
5、针对企业申报此红包是否有名额限制?如有限制,每家企业限制多少名额?
答:没有名额限制。
6、条件中提到非皖户籍,请问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是否可以申请?
答: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符合条件可以申请。
7、企业属于在肥注册,税务、社保缴纳均在合肥,但省外户籍员工居住在非合肥市的省内其他地市,是否可以申请?
答:须满足春节期间在合肥要求,需由企业和员工作出承诺,同时,相关部门也将进行核查。
8、在肥的出租车司机,社保挂靠在公司,但社保费是自行缴纳的,目前准备留肥过春节,是否可以自行申报1000元红包?
答:由社保挂靠公司进行申报。需符合申报条件,并按规定作出春节留肥承诺。
9、个体工商户,通过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保,春节留肥是否可申请红包?
答:这项政策惠及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并作出春节留肥承诺,可以申报。
10、我是合肥的集体户口,但籍贯不是安徽的,我能申请吗?
答:补助对象必须是非安徽户籍。
11、我们企业税务登记不在合肥,但是有些职工社保在合肥,能申报吗?
答:税务登记不在合肥,不符合申报条件。
12、外来个体户和小商小贩(无社保)怎么领?
答:需持有在肥缴纳社保的记录申报。
13、对于没有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应该怎么办?
答:没有缴纳社保的外来务工人员,鼓励用工单位给予一定关爱补助。
14、申请留肥工作红包,除文件规定的申报表格外,是否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答:还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纳税登记证、社会组织登记证以及留肥员工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 “送保障”行动
1、“送保障”行动中的培训补贴、失业保险返还等政策如何申报?
答:培训补贴按原有政策执行;失业保险返还依旧实施“免申即享”,按原渠道返还。
四 “共享用工”余缺调剂
1、开展“共享用工”余缺调剂的企业春节期间正常放假还能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的企业,员工春节期间必须正常在岗从事生产。
2、劳务派遣人员和实习(见习)人员可以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助吗?
答:“共享用工”余缺调剂不含劳务派遣用工、见习(实习)人员。
3、申请“共享用工”余缺调剂补贴除文件规定的申报表格外,是否需要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答:还需提交“共享用工”协议等相关材料。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办电话
肥东县人社局:67799177
巢湖市人社局:82185834
肥西县人社局:68342373
长丰县人社局:66671701
庐江县人社局:82550997
瑶海区人社局:64496518
庐阳区人社局:65699346
包河区人社局:63357843
蜀山区人社局:65123617
经开区人事劳动局:63679063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65329609
新站高新区人事劳动局:65777213
安巢经开区人社局:828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