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高新区治安秩序,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增强群众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含勤务和文职)30名(男性),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格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招聘公示等步骤依次推进。
三、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公司及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双眼裸视力达到4.8及以上,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弱)、纹身;
5.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20日至2002年11月20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7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 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 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 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 近5年内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
10.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11. 合肥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在合肥市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的;
12. 录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3. 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人数及岗位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限:招聘公告将在“合肥高新发布”、“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本公告发布之日开始,五个工作日截止。
2.报名地点:高新区望江西路与枫林路交口,高新公安分局巡警大队二楼,209办公室。
报名电话:0551-66266156(祁队长)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审查表》,现场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A4规格)各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近期免冠白底照片1寸、2寸各2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2份。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经审核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的名单将在“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笔试
(一)笔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当天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
(三)请提前半小时到达考试现场检录签到;
(四)笔试科目: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事政治、短文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五)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六)应聘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能测评
(一)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通过“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具体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如因天气等原因有变动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二)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 48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执行。
计分方法:
纵跳摸高不计成绩,纵跳摸高达到合格标准即视为合格,达不到合格标准者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1000米跑、 10米x4往返跑每项100分,1000米跑、10米x4往返跑两项成绩之和除以2 (体测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为体能测评得分。应聘人员需对每项测评结果现场签确认,体能测评成绩于测评结束后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三)应聘人员有缺考、违纪或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面试
(一)根据笔试、体能测评合成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30%、体能测评成绩的30%合成)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人员笔试及体能测评合成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二)测试人员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形象、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等。
(三)面试成绩通过“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四)应聘人员有缺考、违纪或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合成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九、体检
(一)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及面试成绩3∶3∶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成总成绩。合成总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入体检环节。按笔试环节确定的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测成绩高低取舍)。
合成总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通过“合肥高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自理(自备现金) ;
(四)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人社部发[2010] 82号)的规定。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次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十、考察
对应聘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程。如上岗后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审查不合格或者弃考、弃检、弃训等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照上个流程的合成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招录规定的流程。
十一、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培训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十二、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高新分局微信公众号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原则上为3个工作日。
(二)被聘用人员与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期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人员考核及个人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管委会核定的待遇标准发放工资,个人缴费由单位从基本工资代扣代缴。其中新聘用辅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失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应聘人员的学历、简历、户籍证明等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以免影响录用;
(三)应聘人员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我单位会通过短信及网站公示的方式将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及培训等信息通知到应聘人员本人,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2020年11月20日
原标题:合肥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