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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心!安徽发生2起猥亵儿童案 竟事发家、校车……

热点话题 时间:2020-10-14 11:25 点击: 来源:芜湖新闻网
[导读]今年7月,一段家长围殴小学男老师的视频被大量转发,该教师因猥亵多名小学生被捕,但家长情绪激动不顾民警阻拦围攻暴打老师但暴力难以解决根本问题,法律更是儿童安全的保护伞。

今年7月,一段家长围殴小学男老师的视频被大量转发,该教师因猥亵多名小学生被捕,但家长情绪激动不顾民警阻拦围攻暴打老师......但暴力难以解决根本问题,法律更是儿童安全的保护伞。

近日南陵县法院就对2起,猥亵儿童案进行宣判!

家和校车对孩子而言都是庇护所一般的存在,可这些安全无虞的地方“黑手”正在悄悄伸向孩子。

01上门维修 心生歹念

2020年5月,黄某接到报修请求,前往用户家中维修宽带。

恰逢被害人小菲(化名,为未满14岁的未成年儿童)独自在房间玩耍。黄某看四下无人,心生歹念,竟对孩子实施猥亵行为。

后小菲家属发现报警,被告人黄某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向受害人及其家属赔礼道歉。

南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对被害人进行猥亵,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

被告人黄某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犯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获得受害人及其家属的书面谅解,酌情从轻处理。

综合以上情形,被告人黄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02校车司机 猥亵幼童

2020年6月某日,公交校车司机张某某开车到南陵县某幼儿园接被害人小静(化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儿童)放学。

小静上车后,张某某驾车至南陵县某小学等学生放学,期间小静也在车内。被告人张某某在校车最后一排后座,对小静实施猥亵。

几日后,张某某被公安民警通知到案。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南陵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

根据张某某犯罪事实、情节及悔过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此类案件不仅对未成年的身体造成伤害,心理伤害更是难以弥补,如何防范未成年性侵?法官给出3条建议。

1.分辨防范性侵行为

除了隐私部位,孩子的口唇、耳根、胸部、脖颈等都是他人不可以随意触碰的地方。当有人对孩子亲吻搂抱时,父母要及时制止,不要一味教孩子“听话”、“亲一下不要紧”。

2.遭遇性侵不是孩子的错

当孩子疑似遭受侵害时,在安抚孩子的同时,尝试与孩子进行保护性谈话,引导孩子说出事实,并及时报警,切勿因“面子”选择沉默。

3.及时报警

对于目击者而言,如目击侵害行为的发生,一定要当场坚决制止,并及时报警,用法律的利器为孩子们撑起一片风清气正的蓝天。

原标题:痛心!芜湖2起猥亵儿童案,竟事发家、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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