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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教师猥亵10多名女学生获刑 其中受害者中2人未满12岁

热点话题 时间:2020-07-22 16:14 点击: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导读]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安徽省某县教师刘某,在教授学生书法时,以调整学生写字姿势为由,先后对10多名女生实施猥亵。这其中,1人年满14周岁,还有两人未满12周岁。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安徽省某县教师刘某,在教授学生书法时,以调整学生写字姿势为由,先后对10多名女生实施猥亵。这其中,1人年满14周岁,还有两人未满12周岁。该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决定对刘某执行有期徒刑8年9个月。法院认为,刘某在实施猥亵儿童犯罪过程中,系具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在较长时间段对多名儿童实施猥亵,其中有不满12周岁的儿童,应对刘某从重处罚。

今年50岁的刘某是中专文化,案发前是某县一学校教师。

检方指控,2018年9月及2019年9月,刘某在某小学担任专职书法教师和在另一所学校担任语言兼书法教师期间,以调整学生写字姿势为由,采用一只手放在女生背部、一只手放在女生胸部进行按压的方式,或者将双手经过女生腋下再按压胸部的方式,先后对16名女生实施猥亵。16名女生中,1人年满14周岁,其余15人均未满14周岁,其中2人未满12周岁。

检方认为,刘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刘某在公共场所当众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刘某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刘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无异议,并在开庭前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他的辩护人提出,刘某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未对被害人造成身体伤害;刘某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行为性质存在错误认识,主观恶性较小;归案后,刘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认为,刘某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刘某在公共场所当众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刘某在实施猥亵儿童犯罪过程中,系具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其在较长时间段对多名儿童实施猥亵,其中有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上述情形均应对刘某从重处罚。归案后,刘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最终,法院一审以刘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

原标题:刘某猥亵儿童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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