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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合肥蜀山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招生方案 附咨询电话

基础教育 时间:2020-06-24 09:23 点击: 来源:合肥市教育局
[导读]2020年合肥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今年蜀山区中小学学区有哪些变化呢?附合肥市蜀山区中小学招生方案。

2020年合肥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公布。6月23日下午3点合肥市教育局公布了2020年合肥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高新区、新站区、包河区、经开区这七大城区的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今年蜀山区中小学学区有哪些变化呢?附合肥市蜀山区中小学招生方案。

蜀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全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合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20〕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纪律规定。各学校须实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双语班、特色班等。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民办学校按照省教育厅皖教基〔2020〕4号文件规定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二)属地管理原则

在市教育局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下,认真履行对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责任,落实本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实施及管理,统筹公办、民办、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规范招生方式管理。区教体局负责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咨询及投诉电话等信息,妥善处理义务教育招生热点难点问题。

(三)免试就近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区划分调整的指导意见》(合教基〔2019〕56号)执行,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审慎论证,方便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三、报名条件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0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镇街、开发区提供证明,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

公办学校按照“线下预审、线上登记校验,线上线下报名同步进行”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1.本市居民子女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的招生入学办法,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1)小学

户籍在我区且年满 6 周岁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材料,于 7月11日—13日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并进行网上登记确认。补报名时间为 8月1日。

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确认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③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

(2)初中

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区招生办公室组织报名工作, 按照招生原则安排入学。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于7月4日—6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在本区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19日-20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8月 1日。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下同)在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地址: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

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③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④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

2.随迁子女入学

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政策,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凡居住在我区、符合在我区就读的随迁子女,于 7 月25日—27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现场审核材料,补审时间为 8月3日—4日。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截至 2020年8月31日满1年。因疫情影响而未能及时办理签注手续的,该时间段视为未中断);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经商办 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劳动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5)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初一新生,应出具学籍表(毕业学校须盖章)。

3.住房租赁人员子女入学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合肥市住房租 赁试点工作的通知》(合政办秘〔2017〕175 号)规定,凡符合 条件的住房租赁人员子女,于 7 月27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现场审核材料,8月 1日补审。符合条件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

4.农村留守儿童入学

各学校要切实关爱留守儿童,摸清底数,加大关爱力度,确保学区范围内适龄留守儿童按时入学。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的住宿需求。

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区教体局要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公办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障儿童少年入学原则上在合肥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合肥市十里庙小学特教班或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到校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区教体局要组织相关学校规范、有效实施送教上门,并为其建立学籍,纳入学籍管理,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6.其他儿童少年入学

(1)军人子女等。

①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文件执行。

②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③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保障服务工作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34号)文件执行。

⑤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修订〈合肥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基础教育保障办法〉的通知》(合人才〔2019〕10号)执行。

(2)华侨、华人、港澳台胞人员子女和外籍人士子女分别须区侨(台)务、外事部门出具证明,于7月27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报名点现场审核材料,8月1日补审。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3)房产和户籍不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房产在我区的适龄儿童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实际居住材料等,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4)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我区,本人户口随父母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②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经人民法院或者民政部门认可的抚养人(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③父母均为公派出国人员的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房产所在地并实际居住。

④烈士子女。

(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至我区内,随迁子女需要入学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

(二)民办学校

1.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应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其中市管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在合肥市市区范围内招生,区管民办学校在所在行政区范围内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条件与公办学校一致,招生计划由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按照“线上报名、摇号录取”的原则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各民办学校要根据免试入学要求和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并报区教体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向社会公布。

2.录取办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剩余的招生计划可组织一次补录(仍实行网上报名录取),经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通过市教育局统一或认定的系统实施电脑摇号,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或公证部门现场公证,学校不得自行选择性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七年级招生可根据家长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确认录取,直升人数未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律按上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要求执行。具体办法详见《关于做好合肥市市区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但是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网上登记、提前预约后,于7月9-11日或17-18日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区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进行线下资格审核。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2020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区教育体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教育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区教育体育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学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办公室,其中招生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区教体局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在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认真贯彻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审批地招生和摇号录取等政策要求。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增加学位供给,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认真贯彻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8〕53号)规定,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学校在区教体局的统一指导下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落实学校招生第一责任,严禁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招生,严禁虚假宣传、欺骗学生和家长,严禁私自承诺、招收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儿童少年等其他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切实执行省市招生入学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惩违规行为。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对于违规招生的公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有关负责人、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予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减招生计划、暂停招生、年检不合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存在与公民办学校入学挂钩的违规宣传等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责令整改、追究责任人责任、吊销相关证照、纳入“黑名单”、计入年检等处罚。市教育局和区教体局将紧盯招生重要时段和环节,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区域内学校违规行为累计情况进行考核。网上报名系统录入率将纳入对学校年度考核内容。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地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纳入责任督学督导范围,适时开展督导。

(三)广泛宣传引导。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招生疫情防控预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按照分时错峰原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招生咨询、报名登记、入学报到等工作。区教体局要与新闻宣传等有关部门(单位)通力合作,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种方式,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我区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提醒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任何机构或个人虚假宣传,以免造成不良后果。各学校要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等发布致家长一封信、学校招生简章等,及时公布本校招生信息,要安排专人指导学生家长网上报名登记工作。小学要面向毕业班学生及家长宣传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增强学生和家长对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育资助政策的了解。各校要加强风险评估,做好舆论引导,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蜀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琥珀山庄校区)

琥珀山庄内

65622439

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五里墩校区)

合作化北路152

65125706

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南岗校区)

石莲北路与大别山路交叉口

65393949,65393950-8888

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

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 

65780916

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西园校区)

肥西路65

6511441065113487-8110

五十中学东校教育集团五十中学东校(望江路校区)

肥西路9

62651620

蜀山中学

湖光路与甘泉路交口北100

65527230-827

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天鹅湖校区)

翡翠路与嘉和路交叉口

63542309-6353

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五十中学新校(望岳校区)

岳西路101号

63507057-8602

五十中学天鹅湖教育集团蜀山区外国语实验中学

东流路277 

63510167

五十中学西校教育集团

贵池路55

65584504-8603

颐和中学

史河路36

65166881-8202

金湖中学

希望路8

65319161-171 

小庙中学

小庙镇振兴路167

68500959

大柏中学

小庙镇大柏社区

68591126

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乐农新村小学(奥林校区)

西一环与霍山路交口

65170025

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乐农新村小学(长江路校区)

长江西路184

65170001,65170002

乐农新村小学教育集团乐农新村小学(蜀麓校区)

田埠西路与振兴路交叉口东北角

65112729

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西园校区)

西园新村小区内

65115543-8802或8805

西园新村小学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北校(安大校区)

安徽大学龙河校区内

65108995

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稻香村小学(望江路校区)

肥西南路6号

62612375

稻香村小学教育集团稻香村小学(岳西路校区)

岳西路2

65503900-8867或8868

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安居苑校区)

安居苑小区内

65582579-8805

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天鹅花园校区)

合作化南路77

65197158

安居苑小学教育集团安居苑小学(西城校区)

小庙镇321国道以南,小庙中学西南角

65582579-8805

颐和佳苑小学教育集团颐和佳苑小学(青阳路校区)

青阳路与长岗路交口东南角

62995327

颐和佳苑小学教育集团颐和佳苑小学(金牛路校区)

史河路与金牛路交叉口 

65109758

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绿怡小学

绿怡居小区内

63526020

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汇林校区

汇林阁小区内

63535789

西园新村小学南校教育集团西园新村小学南校(嘉和苑校区

嘉和苑小区内 

63511078

单位

地址

咨询电话

湖东小学

东至路与湖东路交口西南角

65597677

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习友路小学

习友路1988号

65580570-8006

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翠庭园小学

龙图路1号

63530009

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奥体小学

合肥市体育馆西路01号 

62814168、62814168-8803

习友路小学教育集团习友路小学(磨子潭路校区)

磨子潭路与鸡鸣山路交口西北角

65580570-8006

琥珀小学(东区)  

琥珀山庄南村

62853830,62853831

琥珀小学(西区)

翠竹园小区内

65149760

六十九中学(小学部)

太湖路与金寨路交口

63663597

六十七中学(小学部)

望江西路 102

65122806-8003或8010

宁溪小学

怀宁路1866号

65597725—6605

金湖小学

金色池塘小区西侧

65319183-8606

新城小学

新加坡花园城小区内

65353902

黄山路小学

石台路中段 

65585829

潜山路学校

潜山路342

65583966-8869

香樟雅苑小学

合作化南路15

65143585-8666

凤凰城小学 

史河路69

65583156-807

华府骏苑小学

华府骏苑小区内

65596434-8002或8004

十里庙小学 

长江西路664

65316826

蜀山小学

大铺头小街内

65388936

蜀新苑小学

稻香路381号

65358156-805

梁墩回族小学

南岗镇梁墩村

68561303

南岗小学

创新大道与磨子潭路交口

65361872-6603

大柏中心学校

小庙镇大柏社区

68591335

小庙中心学校

小庙镇小庙社区

62060812

安医大附小

安徽医科大学

65161286

西苑中学(北区)

合作化北路123      

65160412

西苑中学(南区)

皖西新村内

63523478

蜀山行知学校

小庙镇合六路115

68935598

八一学校

大别山路与梁鸣路交口

65393885

科学岛实验中学

科学岛内

65591294

安生学校

蜀山产业园玉镜路88号 

6261551762615518

新华公学

长江西路7888号

65586888

蜀山区招生工作办公室

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21楼

65597677

蜀山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名点)

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合肥市琥珀中学教育集团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内

65597677

蜀山区招生监察办公室

怀宁路与樊洼路交口民生大厦20楼

65597673(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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