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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骗子混入家长群借“疫”行骗 合肥多名家长被骗

热点话题 时间:2020-05-19 16:09 点击: 来源:包河区检察院
[导读]为了方便学生的管理,大多数的学校老师都会和家长建一个QQ群或者微信群,方便双方沟通交流,督促孩子们学习。而这些班级群就被一些犯罪分子给瞄上了。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国各地停课不停学,纷纷开展网上授课。为了方便学生的管理,大多数的学校老师都会和家长建一个QQ群或者微信群,方便双方沟通交流,督促孩子们学习。而这些班级群就被一些犯罪分子给瞄上了。不法分子杨某某通过盗取或者克隆老师的QQ和微信,以各种方式进入家长群,利用家长对老师的信任,假借“老师”的名义,以需要交培训费、补课费、学杂费等为由实施诈骗。

2020年5月14日,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杨某某提起公诉。

2020年2月,在疫情防控期间,杨某某与李某某等人(已另案处理)发现不少中小学开展网络线上教学,这个新形式让他觉得有机可乘,于是他先后购买3部手机,注册多个QQ号,购买用于收款的微信账号,准备大干一场。

杨某某等人以“班级群”为关键词大面积搜索教学群,并以学生家长的名义骗取老师信任,在获准加入班级群后,将自己的昵称、头像修改成和任课老师相同的样式。

在加入某小学英语复习QQ群后,杨某某通过观察发现,早上九点这个时间段任课老师很少出现,正是他作案的“大好时机”。他在群内以任课老师口吻发布信息称:“为保证疫情期间教学质量,教育局将在复课后第三周统一组织校外辅导员进行培训,相关费用为1300元。”杨某某同时在群内发布微信二维码,要求每位家长扫码付款,有两名家长在诈骗信息发布后不久即添加了杨某某提供的微信好友,分别向杨某某转账。

收到转账后,杨某某立即删除微信好友并退出班级群。两名家长在继续咨询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从好友名单中删除,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尝到甜头的杨某某等人,利用互联网为依托,在全国多地进行诈骗,共计赃款达40000余元。

包河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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