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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部门明确灾后优先重建住房、学校、医院等设施

热点话题 时间:2020-04-13 21:10 点击: 来源:合肥晚报
[导读]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省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在灾后重建方面,各地将优先建设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

近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我省特别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在灾后重建方面,各地将优先建设住房、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等急需项目。

引导贷款、对口支援资金等参与重建

我省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带,地形地貌复杂,自然灾害频发,是受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根据《意见》,今后在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之后,要对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之后研究制定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和防范措施。

根据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其他建筑物受损程度鉴定等,统筹中央和省级救灾专项资金,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文教卫、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另外,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对口支援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灾后优先重建住房学校医院等设施

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规模,省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或指导灾区市、县 (市、区)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统筹规划城镇体系、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城乡住房、公共服务、文物抢救保护等领域的重大项目。

在省统筹指导下,灾区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要合理安排重建时序、把握重建节奏。此次《意见》特别明确,“优先建设灾害防治、住房、教育、医疗卫生、广播电视、通讯、交通、 能源、安全等急需项目。”

今后,在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灾区市、县(市、区)可直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有关部门同步开展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抗震设防等要件审批以及勘察、设计、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

探索组织相对发达地区到灾区办学、办医

根据受灾程度,省政府将组织省内相对发达地区对口援建重灾地区,选派得力干部赴灾区任职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我省将鼓励和支持其他地区与灾区深化教育、医疗等合作,探索相对发达地区的名校、名院到灾区办学、办医,加强中小学教师和管理骨干培训交流,建立健全远程会诊系统,定期对灾区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另外,全省还将鼓励各民主党派、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慈善机构、科研院所、各类企业,通过建言献策、志愿服务、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方佳伟)

原标题:灾后优先重建住房学校医院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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