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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印发《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

就业动态 时间:2020-03-20 10:39 点击: 来源:合肥市扶贫办
[导读]《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

《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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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目标,以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为重点,以强化作风建设为保障,咬定目标、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决胜战,积极探索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支撑。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1.坚持根本遵循。各地各部门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从中找方法、找指引、找遵循,做到学思践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2.坚持质量标准。始终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聚焦目标标准,深化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弱项,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到村到户到人、落实落地落细,切实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确保脱贫攻坚成色更足、质量更高,

二、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3.全面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认真分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充分利用省会城市优势,积极化解疫情对贫困户外出务工、发展产业、销售农副产品影响,通过开发公益岗位、鼓励就近就业、调整产业结构、开展线上销售等方式,提前干预、防止因疫情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确保3月底前贫困劳动力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农产品产销对接、贫困户子女上学问题实现“四个清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高质量完成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4.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精准落实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学段全覆盖、无遗漏;狠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应学尽学。严格落实基本医保制度、“351”“180”政策、一站式结算和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稳定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加大对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力度,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年度任务,保障每个贫困户住房安全。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保障贫困人口喝上放心水。落实常态化排查机制,对于因自然原因、家庭变故等新出现问题,跟踪落实帮扶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到位。全面核查“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动态清零、不留死角。6月底前完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直接关系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的各项工作。

5.全面推进项目建设落地生效。深入推进产业脱贫工程,大力推广“四带一自”产业扶贫、“三有一网”点位扶贫等模式,加快发展稻渔综合种养、瓜果蔬菜等十大特色扶贫产业,鼓励五县(市)打造各自产业扶贫特色品牌。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监管和收益分配管理,严格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持续推进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和资产收益扶贫。加强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育。持续推广“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加强贫困劳动力实用技能和就业创业培训,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和临时岗位,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千方百计帮扶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优化并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规范推广“一自三合”模式,做到“能贷尽贷”,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严防信贷逾期风险。统筹推进其他重点工程。

6.全面落实综合保障政策。对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口,重点落实落细综合社会兜底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鼓励推进集中供养、互助养老、邻里照料等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对特殊贫困人口照料护理,引导落实家庭监护照料、赡养等法定义务。加快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设施改造,满足特困人员特别是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由县级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

三、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7.持续深化问题整改。全面排查整改影响脱贫的突出问题,对影响脱贫攻坚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补缺补差,切实提升整改质量;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等问题整改,坚持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确保各类问题整改清零。继续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及暗访,加强对基层整改工作指导,切实提高县乡村整改工作水平。

8.持续加强“两非”帮扶工作。按照“扶贫路上一个不能少”的要求,立足全市,统筹整合资源,加大对“非贫困村”和低收入的“非贫困户”的支持力度,着力改善非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和农村人居环境面貌,补齐工作短板;关注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以下非贫困户特别是边缘户的合理利益诉求,落实好普惠型政策,防止出现“悬崖效应”和“福利陷阱”。

9.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入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推动贫困村在全市率先成为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深化农村“三变”改革,让贫困户共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10.持续加强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返贫监测预警动态帮扶机制,依托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监测预警系统、边缘人口管理系统,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的监测预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社会扶贫等方式解决边缘户的实际困难。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及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帮扶。强化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清洗,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四、努力拓展大扶贫格局

11.拓展县域结对帮扶内容。继续签订帮扶协议,加大对口帮扶力度。深入推进园区带动、镇村结对、消费扶贫等模式,拓展帮扶内容,创新帮扶形式,完善双向交流、定期互访、人才培训等长效机制,引导帮扶重心下沉到贫困乡村。县域结对、区域结对帮扶资金第一季度全部拨付到位,资金总量不低于2019年帮扶资金规模。

12.拓展定点帮扶方式。严格落实“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包保”制度,优化调整2020年“一村一计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加强帮扶指导、培训和管理力度,切实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实效性。健全完善市直单位定点帮扶考核机制,压实帮扶单位责任,推动帮扶工作到村到户到人。

13.拓展社会扶贫渠道。完善社会扶贫激励机制,继续抓好“百企帮百村”“巾帼脱贫”“青春助力”“脱贫攻坚劳动竞赛”等扶贫行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认真谋划并组织开展好第7个全国扶贫日活动,组织开展一批扶贫项目认领认捐活动。深入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警备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主党派、社会组织的优势,营造各行各业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14.拓展消费扶贫实效。凝聚攻坚合力,通过政府采购、县域扶贫协作、市场主体参与、中国社会扶贫网销售等模式,鼓励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切实解决扶贫农副产品产销问题,帮助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继续推进“幸福路—爱心扶贫”项目,组织办好第二届县域结对帮扶县(区)农产品展销会。

五、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

15.突出加强农村“双基”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全国和省级示范县创建,谋划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200公里,实施交通扶贫项目99.97公里。建立农村公共设施管护机制。统筹推进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升农村学校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到2020年末,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推进乡“院”村“室”标准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和基层医疗机构“智医”助理全覆盖、农村敬老院医疗专护区等建设,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贫困人口“应签尽签”,注重履约服务实效。推进乡村文化惠民、乡村文化人才培育等建设,开展“送戏进万村”等文化活动。提升乡村养老服务水平,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社会救助政策供给。

16.突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推进30个中心村一体化改水改厕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贫困户厕所应改尽改,为建设美丽乡村奠定基础。

17.突出加强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构建。按照“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思路,突出省会城市定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平稳转型,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总结“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和做法,依据国家、省“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及我市实际情况,启动我市“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相关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脱贫攻坚。坚持精准衔接、分类施策、有序推进,运用脱贫攻坚先进理论和优秀经验,精准指导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有机衔接。

六、压紧压实攻坚责任

18.强化攻坚机制。全面落实“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以县保市”“以单项先进保总体先进”,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坚持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行动,压实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县(市)、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完善考核问责机制,继续将脱贫攻坚的实绩成效,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19.强化资金保障。严格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确保与脱贫攻坚收官要求相匹配。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健全全程管理、公开透明、廉洁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强化扶贫项目动态管理,针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加快扶贫项目开工复工,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快资金支付力度,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成效进行督查。健全完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市级财政扶贫资金优先向革命活动过的乡镇倾斜。在满足贫困村扶贫开展需求的前提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20.强化基层治理。深入推进抓农村基层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一抓双促”工程,着力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坚强战斗堡垒。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强化县级“一线指挥部”的统筹组织和领导责任,建立“包乡走村入户”常态化机制,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强化乡镇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和工作队建设。实施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达标工程建设。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增强乡村矛盾调处化解能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查处发生在贫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1.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十整治十坚持”以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力戒脱贫攻坚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干部减负减压。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贯彻落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励关怀办法,加大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心关爱,注重选拔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干部。继续开展脱贫攻坚干部分级分类培训,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着力畅通“12317”扶贫监督举报渠道。加强对涉贫负面舆情的引导和管控,认真做好涉贫舆情处置,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七、统筹推进其他工作

22.开展脱贫攻坚全面普查。按照国家和省普查统一部署要求,市、县成立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细致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以推进共和国扶贫开发电子档案长丰县试点工作为契机,完善建档立卡,丰富脱贫攻坚档案。

23.着力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宣传教育、典型带动、技能培训、政策扶持、营造文明新风等途径,增强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和立足自身实现脱贫致富的信心决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持续稳定脱贫。

24.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总结,重点总结脱贫成效、典型做法、经验启示、生动案例等。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深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做法经验,选树脱贫攻坚典型人物,提炼扶贫精神,展现我市良好形象。表彰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

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战带来了新的挑战和考验。为统筹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在2-4月份开展“春季攻势”。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实施意见,坚持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不动摇,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不能变,坚持早谋划、早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清零,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加快推进“十大工程”及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3月底前基本解决因疫情造成的各类问题,确保在决胜收官之年开好头、起好步,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决胜战的政治自觉,切实做到统筹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千方百计开展精准帮扶,千方百计抓好各项重点工作落实,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二)千方百计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

1.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无法外出务工的贫困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短平快”项目。采取集中组织货源、统筹统购分散发放等方式,切实解决受疫情影响导致种苗等生产资料短缺或供应不足问题。对带贫成效较好、受疫情影响较大、发展遇到困难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落实复工复产、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帮助渡过难关。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监管和收益分配管理,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任务的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劳务费用支出。结合实际统筹推进电商扶贫,解决农副产品“卖难”问题。

2.灵活推进就业扶贫。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贫困户家庭劳动力调查摸底,摸清贫困劳动力信息、就业意愿和技能培训情况。合理开发农村公共卫生、消毒保洁、宣传防控等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无法外出的贫困劳动力。采取“就业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居家就业。开展“2020年春风行动”,加强就业信息服务,通过网站、报纸、电视、广播及新媒体,适时发布招聘信息。帮助就业扶贫车间做好复工前的卫生防疫、消毒等工作,80%以上的就业扶贫车间2月底前恢复生产经营,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对疫情期间积极就业的贫困户和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的带贫主体,可给予一次性补贴。

3.创新推进消费扶贫。探索开展消费扶贫生活馆、消费扶贫智能柜等消费扶贫相关工作。鼓励定点帮扶单位、8个承担结对帮扶任务的县(市、区)帮扶企业等采取线上方式定点采购帮扶县(市、区)和帮扶贫困村的农副产品,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解决疫情防控期间的农副产品销售问题。继续推进“幸福路——爱心扶贫”项目。

4.着力推进金融扶贫。指导承办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贫困户春季生产需要和恢复生产需求,对符合申贷、续贷、展期、追加贷款等条件的给予资金支持。加快扶贫小额信贷审批进度,优化业务流程,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待疫情解除后,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期间发生逾期的不纳入征信失信记录。落实金融延期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还款困难贫困户,延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各项政策保持不变。鼓励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增品扩面,切实扩大保险保障范围。

5.切实抓好综合保障。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保兜底保障力度,对“老少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

6.积极开展帮扶工作。持续推进定点帮扶、县域结对帮扶和社会扶贫工作,切实形成帮扶合力。严格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帮扶责任人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与帮扶贫困户的联系沟通,优化调整2020年“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待条件允许后,及时开展入户走访。承担帮扶任务的县(市、区)要及时调整帮扶计划,科学谋划帮扶项目,帮扶资金第一季度全部拨付到位,资金总量不低于2019年帮扶资金规模。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发起捐赠活动,助力贫困地区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

(三)统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

7.切实抓好全年工作谋划部署。充分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深入谋划收官之年工作重点,科学确定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明确脱贫攻坚年度目标和任务。印发《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的实施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迅速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落实各项举措。

8.切实抓好“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要结合疫情排查,进一步核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动态清零。要认真排查疫情防控期间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情况,对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电视或网络参与在线学习的学生,学校按照“不落一生”原则,采取学生自学、电话答疑或开学后单独组织教学等多种方式,确保教育教学全覆盖。

9.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梳理脱贫攻坚“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和市际交叉考核等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因疫情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考核正式反馈问题后,要实行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一体解决。

10.切实抓好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依托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监测预警系统、边缘人口管理系统,开展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的监测预警管理。以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为重点,精准落实帮扶措施,防止出现返贫和新的致贫。

11.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普查筹备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普查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市、县两级成立相应的脱贫攻坚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普查工作队伍组建、落实普查经费、场所保障等前期准备工作。

12.切实抓好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要聚焦今年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抓紧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要聚焦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困难,加大项目、资金等要素投入,及时打好政策“补丁”。针对疫情影响可能造成的短板弱项,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及省扶贫办的要求,调整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调整和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抓紧启动项目招投标,提前备工备料,为开工复工创造条件。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尽早开工复工。

三、工作要求

13.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深入开展五级书记遍访行动,以上率先,推动工作。要发扬斗争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抓紧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14.改进工作作风。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安排与扶贫相关的出差调研、集中性会议、培训和集体活动,采取电视电话会议、视频调度、电话调度等方式开展工作。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充分利用扶贫信息系统,减少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要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解决工作生活困难,确保身心健康。

15.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脱贫攻坚政策解读和舆情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的脱贫攻坚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讲好合肥市脱贫攻坚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正能量。

原标题:合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合肥市2020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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