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被告人张磊贪污一案,对被告人李宁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对被告人张磊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自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李宁利用职务便利,同被告人张磊贪污课题科研经费共计人民币3756万余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负责的课题经费人民币2092万余元。上述款项均被李宁、张磊转入李宁个人控制的账户并用于投资多家公司。(央视记者奚丹霓)
原标题:中国农大教授李宁贪污被判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