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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将完善献血激励措施 一次献血或可终身免费用血

公益速递 时间:2019-07-01 16:14 点击: 来源:江淮晨报
[导读]统一规划设置献血屋,献血10次以上的献血者可以免交公立医院挂号费、免费乘坐公交,建立献血工作协调机制…此次《条例(草案)》在进一步完善献血激励措施的同时……

6月25日,合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合肥市献血条例(草案)》的说明。统一规划设置献血屋,献血10次以上的献血者可以免交公立医院挂号费、免费乘坐公交,建立献血工作协调机制……此次《条例(草案)》在进一步完善献血激励措施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无偿献血者的人文关怀。

短短几个月由列入立法计划到形成《条例(草案)》

“近年来,我市献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六次获得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全市献血率为全省和全国平均数的两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秦继平告诉记者,作为省会城市,省属及高校附属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高度集中,全省乃至周边省份的危急重症患者来我市就医人次较多,医疗临床用血量逐年上升,血液库存不能全面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合肥市献血工作遇到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保障激励举措有待加强等新情况、新问题。

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将《合肥市献血条例》的制定列入今年立法计划。随后,市卫健委开展了前期调研起草工作,市人大法制委、教科文卫委、市司法局提前介入,赴外地进行实地调研,座谈商定法规的框架结构和制度设计。在立法审查过程中,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全文征求意见……短短几个月的时间,经反复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条例(草案)》。

主城区及长丰县建设两个以上献血屋

“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健康与生命安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秦继平说,做好献血屋规划设置工作,有利于保障临床用血需要和用血安全。

秦继平介绍,《条例(草案)》坚持规划先行。规定市、县(市)卫健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人口流量、密度、交通条件、医疗资源配置情况等制定献血屋设置规划,报同级政府同意后实施。

“为什么有的县区建一个,有的建两个?这正体现了合肥特色。”胡晓玉代表在审议时表示,这是对献血屋数量提出具体要求的体现。

此次《条例(草案)》基于主城区及长丰县北部医疗机构相对集中、就医人数多、用血量大的实际情况,规定主城区及长丰县建设两个以上的献血屋,其他县(市)和高新、经开、新站高新三个开发区各设置一个以上的献血屋,并授权适时调整。

献血10次以上的献血者可免交公立医院挂号费、免费乘坐公交

“《条例(草案)》最大的亮点之一在于激励政策。”秦继平介绍说,“献血5次以上的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以免费游览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献血10次以上的献血者可以免交公立医院挂号费、免费乘坐公交。”

另外,对荣获国家献血荣誉奖励的人员规定了免费乘坐地铁、免费停放车辆、享受年度健康体检、获得社保补贴等待遇。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血站可以给献血者适当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确立“一次献血、终身免费用血”机制,规定献全血、血小板或者造血干细胞一次以上的献血者,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建立献血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献血工作经费保障

在管理体制方面,《条例(草案)》明确市政府领导献血工作,将献血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献血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献血工作经费保障,加强采供血专业队伍建设,将献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规定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献血宣传、动员和年度献血工作计划的组织落实,指导和督促有关单位完成年度献血工作。

针对当前献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明确献血工作主管部门卫健部门职责的同时,规定有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做好献血宣传、动员、组织和采供血车辆通行保障等相关工作。

此外,《条例(草案)》还对献血志愿服务组织、应急献血队伍建设、医疗机构用血等问题作出规定。晨报记者 刘畅

原标题:一次献血 或可终身免费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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