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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 2020年覆盖合肥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50%

省内教育 时间:2018-11-13 14:24 点击: 来源:江淮晨报
[导读]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通知》,鼓励跨县区集团办学,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切实解决大班额、择校等问题。

近日,合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统筹推进全市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通知》,鼓励跨县区集团办学,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切实解决大班额、择校等问题。计划到2020年,集团化办学学校覆盖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50%。

城郊学校能不能享受城区名校的教师讲课、课程资源?通过“教育集团化”,就能解决两校间的师资流动、课程共享甚至是教学管理等问题。合肥市教育局表示,各城区要积极实施集团化办学,打造教育集团发展共同体;同时鼓励跨县区集团办学,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切实解决大班额、择校等问题。而按照规划,2020年,集团化办学学校覆盖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50%。

实际上,“教育集团化”办学在合肥早有试点。从2016年开始,师范附小四所分校组建成“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四十六中及其南区分校组建“合肥市第四十六中学教育集团”,让“走校上课”成为打破学校壁垒的全新教学模式,由此也拉开了合肥市集团化办学的序幕。

随后,包括蜀山区、瑶海区、包河区等各区都采取名校办分校、名校托管、名校弱校捆绑、学区联盟、名校集团化等办学方式,逐步提升新建和薄弱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统计,截至今年秋季开学,全市191所学校纳入集团化办学管理,占义务教育学校的24.26%。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不仅仅是城区学校之间的交流,更重要的是实施城镇学校托管乡村薄弱学校,提高乡村教育发展水平。控制和消除大班额,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合肥市教育局表示,在办学形式上,各县(市)区或教育集团可以采取多法人组合式、单一法人式、委托管理式等办学形式,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创新办学形式。

教育集团采取“牵头学校+新校”“牵头学校+弱校”模式,通过牵头学校带动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在教师队伍成长、学科教学、课程建设、特色活动等方面发展,整体提高集团化办学水平。

在教师交流上,合肥市教育局要求,各教育集团中核心学校要向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采取刚性交流与柔性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输出管理团队和优秀教师,管理团队和优秀教师交流时间不少于2年。

原标题:2020年半数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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