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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一高中生在校摔伤致脊椎粉碎性骨折 学校:家长可以走司法程序解决

热点话题 时间:2018-08-11 01:04 点击: 来源:万家教育
[导读]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的妹妹在学校上学期间不慎摔伤,造成脊椎粉碎性骨折,眼看事情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期间他们跟学校多次沟通后期赔偿一事,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学生在校意外受伤责任谁来承担?近日,有网友反映,自己的妹妹在学校上学期间不慎摔伤,造成脊椎粉碎性骨折,眼看事情已经过去大半年了,期间他们跟学校多次沟通后期赔偿一事,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张华(化名)的妹妹就读于合肥市双凤高级中学,去年12月份在学校上学期间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来,造成脊椎粉碎性骨折,如今休学在家养伤。

“我们先是去了双凤医院,因为伤势太重,他们建议转到安徽省立医院。医生说我妹是脊椎粉碎性骨折,只要摔偏差一点就终生瘫痪了。当即安排了手术,在后脊椎里面打了八根钢钉,缝了13针。光手术费就花了3.8万,后期还要安排第二次手术。”

据张华介绍,“从妹妹出事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年时间了,学校除了安排负责医疗保险的老师来医院探望过一次外,对于后续如何赔偿一事没有任何表示。我妹妹毕竟是在学校受的伤害,而且她还是体育生,这次的事故对她后期训练和参加体育考试肯定会有影响。医院也说了要看后期的恢复情况安排第二次手术,这段时间只能待在家里养伤。”

“就后续如何赔偿此事我们先后找了学校不下七、八次,校方每次都是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张华说道。

对此,学校党委书记韩勇表示,“学生摔伤后,我们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来处理此事,因为这需要有一个衡量的标准,而家长对此不是很理解,所以现在事情还在协商处理当中。”

学校一位张姓校长表示,“我们已经跟家长和保险公司沟通过了,家长可以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解决这个问题。”

对此,京师(合肥)律师事务所董葳蕤律师表示,“上述事件属于学校未尽管理、保护义务,但因为是学生自己不慎摔下,应该是学校按比例承担责任。学校的公共设施(楼梯)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有不安全因素?如果有,则学校承担责任。如果学校的公共设施都是合格和安全的,就只是因为学生不小心才摔下,那么学校和学生要按比例承担责任。如果是学生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或者干脆就是别人推下去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的,无法律责任。”

从张华处了解到,他们最近一次跟学校就赔偿一事进行协商,“除了后期正常报销的保险医疗费用外,学校会就两次手术的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赔偿一万块钱。我妹在学校受到了这么大的伤害,学校前后的态度让人无法接受。我们前几天去做了伤残鉴定,正在等待结果出来,到时候会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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