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利辛县教育局认真落实2018年春季学期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
据悉,贫困寄宿生申报对象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2018年度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初中学生(需有该县学籍)。补助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学期补助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补助625元。经班级评议,学校审核后,义教子系统网络认定,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
利辛县教育局要求各校建立贫困寄宿生档案资料库。由学校对贫困寄宿生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贫困寄宿生家庭情况。贫困寄宿生档案资料保管实行专人专柜管理,按国家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认真保管、备查,并加强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工作的监督检查。
按照“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利辛县教育局、财政局不定期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反政策行为,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赵连发 特约通讯员:李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