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改革如何实行?《意见》明确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未来将推出多项改革配套方案。
《意见》明确对于人才评价工作将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合理界定和下放人才评价权限,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自主开展评价工作,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有机衔接,最大限度发挥评价效能。此外,《意见》明确要健全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发展人才评价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有序承接政府人才评价职能等。
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并分类制定科技、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教育、医疗卫生、技术技能等领域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配套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 俞家栋:
人才分类评价的改革意见,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要配套改革。要和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的推行,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的意见的推行,结合起来。评价要和前期的人才培养开发,和后期的人才使用激励,能够统一配套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