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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学生冒充女老师以谈恋爱为名诈骗23万元被判刑5年

热点话题 时间:2017-12-27 23:14 点击: 来源:西安新闻网
[导读]被告人王某是陕西榆林一高校在校大学生,妄图一夜暴富。2015年7月份左右,王某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大学生圈”与“北京大学生圈”,分别与北京一高校研究生…

身为在校大学生,男子王某不学好,通过微信交友,谎称自己是大学女教师,以谈恋爱为名欺骗他人,共骗得钱财23万余元。27日记者获悉,王某日前被阎良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被告人王某是陕西榆林一高校在校大学生,妄图一夜暴富。2015年7月份左右,王某通过微信公众号“西安大学生圈”与“北京大学生圈”,分别与北京一高校研究生冯某和陕西一石油公司职工余某相识并添加为微信好友。在与两名被害人聊天过程中,王某谎称自己是一名31岁未婚女青年,在西安某大学任教。之后,王某以该身份同时与两名被害人在微信上谈恋爱,与被害人之间互称“老公、老婆”,并以装修房子、买家具、没钱花等借口,多次向两名被害人索要钱财。案发后公安机关查明,自2015年8月至2016年5月期间,王某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诈骗被害人余某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诈骗被害人冯某共计人民币1.6万余元及一部6088元的iphone 6s手机。所骗钱财均被王某挥霍。

12月27日记者获悉,阎良区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32606.3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案件宣判后,王某表示服判息诉,目前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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