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教秘职成〔2017〕96号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淮北市职教办: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编制和发布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99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3号)等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各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内容要求
1.关于学校编制发布的质量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1)。
2.关于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的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要反映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指导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并加强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审核和监督。要及时完成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2017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2017年度质量报告可采取新闻发布会、网络公开等方式及时向全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地教育官网上设置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公布本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专学校)2017年度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同时公布市级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中等职业学校应在学校网页上设置专栏,及时公布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三)请各市教育局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
1.《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核心数据采集表》(见附件3)
2.《2017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3.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校年度报告文件名称请以“学校名称+2017年度质量年度报告”命名);
4.市级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各市年度报告文件名称请以“××市+2017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命名)。
2017年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应与2016/2017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上年度有关数据应与2015/2016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保持一致;各市发布质量年度报告的学校与2016/2017学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见附件5)不同的要逐校说明原因。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情况进行抽查,并进行通报。
联 系 人:饶庆眉
联系电话:0551-62831846
电子邮箱:zcc@ahedu.gov.cn
安徽省教育厅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