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督导委《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精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今年年底前对各省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于11月对各地市进行抽查,为做好迎接国家和省督导评估的各项工作,蚌埠市对全市三县六区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进行了市级复查。
蚌埠市成立了以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级复查组,10月23日至26日,复查组分三组对三县六区的规范办园行为评估工作进行了检查,每到一县区,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各县区幼儿园工作方案及相关过程性材料,每县区抽取4到6所幼儿园,重点从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实地查看。
本次市级复查,各县区高度重视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工作,评估计划和工作措施完善,及时启动并开展了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自查和县区级评估工作,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县区及时抓差补缺,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督导检查。(王浩 特约通讯员:项立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