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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造假技术骗人 一场发人深省的高科技骗局

热点话题 时间:2017-06-27 09:39 点击: 来源:中国青年报
[导读]今年53岁的王增良是河北邯郸一家公司的负责人,转战商海30年,他遇到过不少风浪,但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被骗得几近倾家荡产。

2012年8月28日,邯郸市成安县人民政府、王增良、天津大学化工学院(项目负责人张卫江),三方签订《硼同位素项目合作协议书》注明:天津大学化工学院提供成熟技术,王增良投资,双方合作在成安县建设硼同位素生产项目,确保该项目实现工业化生产,生产出合格产品,一期投产后年产10B、11B共25吨。张卫江在协议上签了字。

合同签订后,王增良迅速行动起来。2012年10月25日,中邯硼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邯硼业”)在河北邯郸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卡布尔持股51%(后变更为40%),徐姣代表技术团队持股40%(后变为张卫江持股15%)。

中邯硼业最终没有选择成安县,而是落户邯郸冀南新区,工厂地处新区黄金位置,紧邻管委会,一期占地面积255亩。按照张卫江教授提供的软件包,中邯硼业的基建、设备购置、安装等迅速展开。

该项目被列为河北省重点项目,并获得500万元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冀南新区配套资金500万元。

2014年12月,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上的一篇报道称:“王增良与天津大学张卫江教授团队因硼结缘,通过将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入股的方式成功合作,共同演绎了一段‘股权换技术’的产学研合作佳话。”

2015年,中邯硼业完成了255亩土建,完成了年产2.5吨硼同位素分离装置设计,按要求制作完成主体设备,63米高的硼同位素分离塔主体钢构也已完成。

王增良提供的银行汇款凭证证实,中邯硼业向天津大学有关方面支付620万元、张卫江代天津大学有关方面收180万元、徐姣个人账户2600万元,共计3400万元。其中,2012年9月24日,给天津大学有关方面的第一笔600万元用途为“天津大学合同约定付款”。

7个月后,2013年4月28日,中邯硼业、天津大学(化学工程研究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参与“中子防护功能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设计”项目,同样是中邯硼业出资金,天津大学有关方面出技术,研发经费和报酬总额2000万元,天津大学有关方面指定张卫江为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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