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对象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助[2013]1号)文件要求,落实《马鞍山市2016年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在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安徽省马鞍山工业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资助和市级资助政策,该校2016年秋季学期认定国家免学费1525人,市级免学费237人,全部学生免学费入学。认定国家助学金356人,市级助学金人数为1012人,占全校一、二年级学生总数的77.6%,实现了农村学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全覆盖。
近年来,该校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力度,规范学生资助工作行为,准确认定,精准资助,严把资助对象审查关,严格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校资助办公室和学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评议审核程序操作,落实“三级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确保了国家助学政策“公平、公正、公开”执行。 (方芳 特约通讯员: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