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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学院加强校地合作共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高等教育 时间:2016-10-19 10:14 点击: 来源:铜陵学院
[导读]10月17日下午,铜陵学院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律服务志愿者签约暨启动仪式。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倪国爱出席仪式并讲话,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敏等有关

10月17日下午,铜陵学院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法律服务志愿者签约暨启动仪式。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倪国爱出席仪式并讲话,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敏等有关领导和该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处、法学院等部门领导及30名法律服务志愿者参加了仪式。仪式由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维助主持。

仪式上,该校法学院负责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长平代表双方签订了《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铜陵学院法学院法律服务志愿者协议》;法学院15法律卓越班的志愿者代表岑春雨做了表态发言;倪国爱和王敏分别作了讲话。

倪国爱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双方友好合作所取得丰硕成果和法学院在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方面所做的积极探索。他指出,今天的法律服务志愿者签约暨启动仪式,为双方的战略合作增添了新领域、新内容,为学校法学学子提供了能力提升的新途径、新方式,是双方友好合作的又一重要体现,又一重要成果。他强调,此次合作,既是双方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要求的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院校交流合作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双方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规定》的重要举措;既彰显了市中院坚持司法为民的新思维、新举措,开启了为当事人服务的新途径,也践行了学校“应用型、地方性、开放式”办学定位,必将为学校正在开展的“五大校园”建设、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增添亮色。

他希望,志愿者们珍惜机会,秉持“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的信念,认真发扬“奉献、友爱、互助、服务”的志愿精神,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充分感知社会、体验法院生活,提升专业能力,为自己以后的法律人生打下坚实的基础;希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大学生法律志愿者服务岗位”成为院校合作机制的典范;希望院校双方共同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造就更多卓越法律人才!

王敏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此次合作的意义及双方友好合作中已取得的丰硕成果。他指出,此次签约是落实《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铜陵学院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又一重要举措,是双方在整合社会法律服务资源上的又一次重要探索和尝试。他强调,这次市中院引入法学院学生作为志愿者,旨在搭建一个司法服务平台,为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助力法治铜陵建设作出一份贡献。他希望双方进一步深化长效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层次,努力使双方合作在现有基础上迈出更大的步伐,结出更丰硕的成果。

仪式结束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该校法律志愿者举行了法律志愿服务专业知识培训。(孙结才  特约通讯员:姚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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