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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大学学生毕业论文被抄袭 贵州副教授被开

热点话题 时间:2016-08-16 21:16 点击: 来源:万家热线
[导读]今年28岁的金鹏,是安庆师范大学2008级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8月5日,金鹏在网上发帖举报赵井春抄袭自己的本科毕业论文。

今年28岁的金鹏,是安庆师范大学2008级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8月5日,金鹏在网上发帖举报赵井春抄袭自己的本科毕业论文。

比对发现,赵井春发表在2013年第3期《遵义师范学院学报》上的《论刘震云官场小说的批判性》一文,从论文题目,到摘要、关键词、二级标题、三级小标题,甚至连参考文献都与金鹏的论文一样,约7000多字的论文正文几乎照搬金鹏的论文内容,仅部分段落做了少许删减。

为此,赵井春于8月10日、12日连发不追责声明并致信赵某学校,希望从轻从宽处理。赵某按照规定仍被解除了副教授岗位聘任,并被限制学术活动。

事件回顾

资料显示,出生于1976年的赵某,是遵义市某大学人文与传媒学院副教授,有过出国任教的经历。

本月5日,自称安徽省宣城市机关公务人员的金鹏,在网上发出文章和部分截图,举报赵某抄袭其本科毕业论文《论刘震云官场小说的批判性》(以下简称《论》)。

毕业于安徽省安庆师范大学的金鹏称,《论》文有一万多字,是他在多位老师指导下,于2012年写的毕业论文。不久前,他发现该文以贵州省遵义市某大学副教授赵某的名义,于2013年6月发表在《遵义师院学报》上,后被“百度学术”等收录。

金鹏同时还提供截屏图,显示他从拟写论文提纲、开题、初稿,以及与论文指导老师、同学就该文的修改、打印邮件等过程作为证据链。

据金鹏描述,对比自己的原文和发表文章,赵某发表的文章完全相同,甚至连标题、二级标题等,都没有丝毫改动。“我的文章没有公开发表过,可能是同学间互传过程中泄露出去。”他举报称。

金鹏的举报,随后在网上引起关注,并有媒体跟进。

金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赵井春在8月6日给自己打了两个电话,对于侵占《论刘震云官场小说的批判性》一事作出解释并道歉。

抄袭者花3000元从中介手中购买论文 

1976年出生的赵井春目前任职于遵义师范学院教务处,在人文与传媒学院做兼职教师,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

2001年,赵井春从佳木斯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毕业,获得文学学士学位;2006年从华中科技大学文学院中文系毕业,获得文学硕士学位。曾两次被国家汉办外派到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图瓦国立大学担任汉语教师。

8月11日,赵井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3年1月,他抱着侥幸心理,花了3000元从中介机构处购买了《论刘震云官场小说的批判性》一文。收到论文后,赵井春对该文没做任何修改,直接转投《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显示,收到赵井春所投的《论刘震云官场小说的批判性》一文的时间是2013年2月15日,当时赵井春的职称还是遵义师范学院中文系讲师。4个月后,该论文发表在了2013年第三期《遵义师范学院学报》上。

2013年2月以前,赵井春已经本科毕业12年,其职称是讲师。也正是2013年,赵井春抄袭论文出现在了2013年高教系列职称评审通过名单上,几个月后,被聘为遵义师范学院副教授。

2013年,当时在俄罗斯担任汉语教师的赵井春一周需要上20多节课,繁重的教学任务占用了大量时间,没有时间静下心来写论文。他曾对外投过七八篇论文,但都石沉大海,没有音讯。

受挫后的赵井春,抱着侥幸心理找到一个倒卖论文的中介,购买了这篇论文。“打了四五次电话,其中两次主要是讨论论文的价钱。”赵井春告诉记者,“最开始,论文价格是5000元,最后以3000元成交。”

采访中,赵井春一直表示自己做错了,正在积极配合学校调查,等待处理结果。目前,金鹏和赵井春达成和解。金鹏表示,不再追究赵井春侵占自己论文一事。

校方解除对当事人副教授岗位的聘任

8月5日,遵义师范学院成立调查组,由分管科研工作的副校长吴有富担任调查组组长。

吴有富告诉记者,经过调查组的核查比对,赵井春发表于《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13年第三期的论文与安庆师范大学毕业生金鹏网络举报所提供的论文资 料实属同一篇论文。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16]第40号)第27条第一款,“剽窃,抄袭,侵 占他人学术成果”应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依据《遵义师范学院学术规范管理办法》[2016]第二章第五条“不准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或侵占他人已发表或未 发表的作品”的规定,调查组认定赵井春侵占他人成果。

吴有富认为,该事件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16]第40号)第28条第1款“造成恶劣影响”的规定,可以认定赵井春抄袭论文事件为情节较为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8月12日上午,遵义师范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了对赵井春的处理意见,遵义师范学院认定赵井春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属实,学术不端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决定解除对于赵井春副教授岗位的聘任,并限制其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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