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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基础教育 时间:2016-04-20 10:37 点击: 来源:宿州市教育局
[导读]日前,宿州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会议召开。市综治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经信委七个部门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及

日前,宿州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会议召开。市综治办、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经信委七个部门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及市教体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市直学校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专项组副组长、市教体局副局长佟涛主持。

会上,与会人员对《宿州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专项组副组长、市教体局副局长佟涛作了讲话。佟涛说,近年来,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为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完成“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的工作目标,佟涛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这次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市和区重点抓好市区校园及周边的排查整治,各县重点抓好辖区内校园及周边的排查整治。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市综治办负责督促协调市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教体部门积极做好牵头组织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教体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教育主管责任,督促学校完善以校(园)长责任制为核心的“一岗双责”安全岗位责任机制、监管机制、应急机制、考核机制,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实行全员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人人有责,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监管无空档”。有关部门主管责任要明确。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行政工作职责。公安部门负责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整治。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和取缔校园周边无证照经营行为。文广新(旅)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城管部门负责对校园周边环境市容、市貌的管理、维护,确保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张丽莉 特约通讯员:曹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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